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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6.29

所感 + 撒網 小結

2009.06.29 | 12:11 | 留言(3) | 人氣(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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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G_0683這半年過得不太愉快,幾個月來,牢騷已經寫過不少,實在不宜再喋喋不休了。

長期讀者可能會注意到貼一幅 Youtube 再說幾句的 “hea” 文章越來越多,而 podcast 這半年也只做了兩集。對於這個經營五年的網誌,說實在的,我是有點意興闌珊的感覺。

認識久的網友,這一兩年都轉到 microblog 落戶,Twitter / Jaiku / Plurk ,我跟他們這些即時的討論,差不多完全代替了從前網誌上的留言功能。沒有了他們來留言,新留言數字大幅下降。連帶自己回 blog 看有沒有新留言的次數也少了。

心情欠佳,除了間中寫一點甚麼發泄一下之外,對週圍環境的觀察也不太敏銳,根本沒有閒心去發掘一些甚麼來寫。有時開了頭,寫了一兩段,興頭失去了就沒有完成。這個當然是一個惡性循環,文章沒有甚麼看頭,更吸引不了新讀者留言。回應少,寫東西的動力也就跟隨縮小。

其實,在生活和工作上也有著類似的惡性循環。雖然知道這樣不行,但身處其中,要跳出來改變自己,又談何容易?

2009 下半年,在盤算將網誌裝裝修,轉轉型,希望有點新感覺。

那麼,人生呢?

2009.04.10

撒網 明星推友推給誰?

2009.04.10 | 08:22 | 留言(0) | 人氣(5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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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gh忽然間不少明星開始用 Twitter 向 Fans 發佈信息,一來可以突顯自己「潮」(雖然 Twitter 在自己熟悉的香港博友間已流行了兩年,去年更因為太不穩定而大家紛紛跳槽到 Jaiku 或 Plurk ,今天才稱之為「潮」實在不能不加引號。),二來,對於歌迷影迷又好像有一種很直接很親近的溝通,三來,成本接近零,真的是不做就是傻瓜了。

不過,長久以來,明星向 Fans 的通訊,例如回歌迷影迷的信、簽名相片、網站或 blog 上的文章,很多時都是由助手或宣傳人員代筆的。所以近來興起的明星 Twitter 亦不能例外。可是,找人代筆,也需要找一個文化上跟明星比較接近的人呀,這幾天澳洲影星 Hugh Jackman 一開始用 Twitter 做宣傳,第二個 post 就 鬧了大笑話。

Hugh Jackman 這幾天從美國飛抵 Sydney 為新片《變種特攻—狼人外傳》宣傳,同時亦在 Twitter 開了戶口,開始發佈信息,因為用了 RealHughJackman 作用戶名招徠,短短幾天就吸引了萬多個 followers。

他第一個 post 說:
Landing in Sydney in twelve hours. The WOLVERINE press tour begins. I thought it would be cool to start the tour where the film was made.

很明顯是在宣傳新片吧,不過,十多小時後的第二個 post 就出事了:
Having lunch on the harbor across from the Opera Center. Loving life!

Hugh Jackman 在 Sydney 出生,是地道的澳洲人,不用 harbour 和 centre 卻用了美式串法寫 harbor 和 center ,已經令人懷疑 RealHughJackman 並不 real 了。不過,這大概可以用在荷里活住久了,或者說是遷就美國影迷而故意使用美式串法來開脫。不過,連澳洲代表性地標 Sydney Opera House 都叫成 Opera Center 就真是太不可能了。

Sydney Morning Herald 當日立即致電到他在美國的宣傳人員,誰知她卻越描越黑,不願意承認 Hugh Jackman 的 Twitts 是有人代筆的,反而將責任推給 blackberry 的美式 spell checker ,說發訊時被自動改了美式串法。記者一再追問,她更言之鑿鑿地說是 Jackman 自己打 Opera Center 的,真是瞪著眼睛說瞎話。(詳見英國 Telegraph 報導

幾小時之後,大概是 Hugh Jackman 知道了事件,也明白到這件事實在錯得太難看,終於走出來澄清說是他用電話跟美國的宣傳人員溝通,叫他們發訊,但打字的美國人卻寫錯了。尤其是他去年完成了電影 Australia ,電影得到澳洲政府資助,肩負起向外國宣傳澳洲的任務。身為推廣大使,卻連最具代表性的 icon 都叫錯,雖然沒有香港禁毒大使跨境藏毒般荒謬,但都是一種負面的反宣傳了。

2009.02.12

撒網 一二三四五

2009.02.12 | 11:56 | 留言(9) | 人氣(8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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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餘弦棧的五週年紀念日。

同時,今天下班之後,我就會去上第一節鋼琴課。

五年前的今天開始寫 blog ,五年後的今天開始學鋼琴,都是一個新開始。相隔剛好五年,一天沒多,一天也沒少。而且,五年前開始寫餘弦棧那一天也恰好是星期四,黑色星期五的前夕。

連我自己也不太相信,這只是一個巧合。

跟老師商量哪一天上課時,只給了我星期四傍晚的時間,而當日因為電鋼琴還未送到,不敢約上星期開始,所以便選了這個星期。後來把時間寫進 Outlook 時,才發覺到這一天是 2月12日 ,餘弦棧的生日。

學習的心情是興奮的。畢竟,離校園是越來越遠了。工作方面,也由初出茅廬事事要向人請教,變成被人請教的那一方。自從8年前完成碩士課程之後,這種有新東西學,挑起求知慾的感覺實在是久違了。

今日的興奮,大概跟五年前發現我原來還能寫小說故事,也還能用文字向全世界表達情感的興奮差不多。


延伸閱讀:從前的紀念日:半週年一週年兩週年三週年四週年

2008.10.28

建築 + 撒網 另一個建築師的網誌

2008.10.28 | 10:08 | 留言(4) | 人氣(11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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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星屑醫生介紹了一個十分好看的 blog 《給下一輪醉生夢死的備忘錄》

博主和我有著相同的職業背景,愛讀書,愛看電影,愛攝影,和差不多一樣敏感(星屑醫生說是多愁善感)的性格。

我花了兩個小時,將過百篇都讀了,很有共鳴。就連他撰文提及的書本《國境之南太陽之西》《請用文明來說服我》都是我的至愛。

但也許最不同的是,我沒有他的撇脫。他可以放低所有就出走,去一個悠長旅行;我夠膽做的,至多也是偷閒一天半天,享受一下陽光海灘吧。他可以在三十開外決定開始學琴,每天花兩個小時練習;我呢,空想了這麼多年學樂器,一步也沒有踏出過。

讀著他這兩個月的中東遊記,言談之間覺得他對遇到的人看得更深,更細緻,反而談建築的,就比較輕輕帶過。不像我的遊記,記低的都是對建築的感動和聯想。我,會不會是在旅途中過份專注於捕捉光影空間,而忽略了身邊在跟那個城市共同呼吸的生命呢?

他談到「文學之於事件,不就正等同於建築之於經濟嗎?建築建立於經濟之上,經濟不是建築,建築是經濟的載體正如文學為社會意識形態的載體,文學和建築面對自己的源頭同樣感到乏力;但中間有一個微妙的契機,諸如五四運動中,文學能影響當時的政局,建築和城市規劃也可以影響到當時該地段的經濟發展,其影響很間接,卻很壓倒性,文人和建築師就是生存在這個窄縫中,希望以手上的筆改變世界。」

建築是經濟的載體這一點,我壓根兒沒有想過。我們一直受的教育(或者說是精英主義的洗腦)都說建築是文化的載體,整個業界雖然總是臣服於經濟壓力之下,但卻不肯承認事實。也許在香港的情況更為嚴重,澳洲似乎情況好一點。

不過,我在這裡的觀察是,以設計聞名的建築師明星效應越來越重,變成一個品牌。私人客戶以請得著名建築師設計家居來向朋友炫耀,發展商客戶又用 “Star”chitect 作為樓盤的宣傳買點。至於不是明星級的,縱然設計也不一定較次,尤其在經濟前景不明朗的今天,卻要以減價割喉式地爭奪生意。不過,澳洲的業界一直就在這一種夾縫中實踐自己的建築理論。我想到中國古代的科舉,如果你考取了功名,就可以大展拳腳,但如果擠不上去,就只能默默無聞地過活了。

啊,從介紹網誌,變成了自己發牢騷,都是就此打住好了,哈哈。

2008.09.18

撒網 事不關己,也說幾句

2008.09.18 | 23:08 | 留言(13) | 人氣(86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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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著 Jacky 寫的「有關回禮」,這幾天也有參與他提及的討論。當然,我身處海外,一直也沒有從網誌收過出席活動的邀請、試用或贈品。最接近「收禮」的一次就是 Drinkazine 留言說要送飲品給我。可惜,澳洲不能郵寄食品飲品入口,只好婉拒他們的好意了。

所以,這些針對博客的宣傳活動,真的是事不關己的了。不過,也讓我談談一個局外人的意見吧。

Jacky 問的問題,我的答案其實和他很接近:
* 「接不接受/去不去」?——邀請及禮品,如果有興趣,我會接受。
* 「寫不寫」?——會隨心而寫,絕對不認為去了或試用過就一定要寫。
* 「寫好還是寫壞」?——如果寫,一定寫真實的意見,否則就是欺騙我的讀者。
* 「申不申報利益」?——絕對會。

我覺得公關公司搞活動,無論是記者會或是網誌作者活動,他們會有一個預計有反應(會寫文章)的比率,而這個比率絕對不會是100%的。除非寫文章是發出邀請時的交換條件,否則只應當作是一般軟行銷,有如在鬧市派送試用裝或一般有獎遊戲,不應該要求出席或收禮後一定會有文章上網。一旦將寫文章與博客收贈品或中獎變成交換條件,博客就淪為商業宣傳的傳聲筒了。

讀者相信博客的推介,很大程度是因為相信作者評論的產品是作者本人真實地用過,而評論是他們真心要對讀者說的說話。如果在這裡滲入了收受禮物而要回禮或「俾面」的話,博客在讀者眼中的可信程度就會大大降低。

例如某用品寄來試用裝,但我用過之後,不覺得特別好或特別差,甚至對自己沒有甚麼用途,根本難以下筆,但為了「俾面」而勉強寫些言不由衷的評語,或只如賣廣告般鳴謝他們送禮,網誌就成了鱔稿園地或者廣告雜誌了。

也說一些我工作上類似的情形吧,很多時建築材料公司都會邀請我們去一些活動,新產品發佈會等等,通常也會有飲有食,間中也會有抽獎。當然那些公司辦活動的目的,是希望我們在設計中,指定使用他們的產品,但他們絕對不能預設一旦我們吃了一餐或者中了獎,就有責任一定要用他們的出品。如果收受利益而指定了不是最適合的產品,我們就是出賣了客戶的利益。

同樣道理,博客活動的搞手固然希望能夠刺激到博客寫文章,但出席後或試用後如果沒有特別意見,博客不應該自覺有責任一定要寫文章,因為一些勉強寫出來的宣傳文章,對讀者並無意義,而且有負長期讀者的信任。

2008.07.27

撒網 升級記

2008.07.27 | 13:09 | 留言(6) | 人氣(12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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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棧自從06年初轉到 Wordpress 以後,一直沿用 Wordpress 2.0X 版本。去年曾經嘗試升級,但卻失敗了,要 Icdsoft 從備份中找出舊檔案才能回復運作。尤其是這個 theme 被我 customised 得太多,每次改動都要調校很久,才能恢復原狀,於是便一拖再拖,完全提不起勁去升級。

事隔一年有多,Wordpress 已經推出到 2.6 ,驚覺真的已經滯後了太多。上星期又收到 Icdsoft 的電郵,說沿用的資料庫是 PHP4 版本,因為這個版本已經停止開發和支援很久,有機會出現保安漏洞,他們會考慮刪除舊版的資料庫,我一看之下大驚,怕這裡會像人生中的其他東西一樣,突然無聲無息地消失了。

不可以再拖了,就一併將 PHP database 和 Wordpress 都更新至最新版本吧!

昨天,終於有點時間可以實行這個升級大計,我決定先將 PHP 更新,誰知一開始就撞板了。用 Icdsoft 的 PHP 升級工具更新以後,整個 blog 都變成亂碼,我本來的設定是從 PHP4 的 UTF8 coding 更新至 PHP5 的 UTF_General_CI coding,於是便改用各種不同的 coding 設定,搞了個多小時,亂碼依舊。最後寫去問 Icdsoft 的 support ,他們不消十幾分鐘就幫我解答了,因為我的 Wordpress 太舊,要在 wp-db.php 中加一行 code 才能順利使用 PHP5 的 UTF8 coding 。他們一改以後,亂碼就立刻消失了,網站也即時回復原狀!

之後就是將那陳年 Wordpress 升級,吸取去年應該是 plugin 出問題的教訓,我先在我的 theme 裡面找出那些用 plugin 的 code ,加上 ! – - 和 – - 來關掉,之後再逐一關閉所有插件,測試在舊版中也運行正常後,才將新版檔案蓋過舊版。

因為升級距離太大,我還要將 database 的格式也同時 upgrade 。當中出了點點問題,所有舊的 category 的名字都消失了,不過幸好除了「所感」欄之外,其他欄目只名稱消失,大部份文章依然分開在不同的欄位之下。我只要將名稱加回,以及將變成 uncategorised 的文章放回「所感」欄,所有欄目都沒問題了。

然後,我便將舊的 plugin 一個個地開啟,也將對應的 ! – - 和 – - 移除。我原先預計沒有說明支援 Wordpress 2.6 的 Ultimate Tag Warrior 和 PostCount 兩個插件會失效,原有的「標籤」和「人氣指數」將不能使用,但原來 Wordpress 有 Ultimate Tag Warrior 的匯入工具,一按就將舊的標籤變成新的 Wordpress native tag 了。至於 PostCount ,雖然作者沒有更新這麼久,也沒說明支援新版 Wordpress ,原來再開啟這個插件,一切就恢復正常了。

其他的插件,大部份已經有對應 2.6 的新版,我逐一升級,終於在今早,頁面的所有功能就回復升級之前一樣了,只是Tag Cloud 和 Mobile 版的版面跟之前有點點不同。

今次的升級工程,遇到的困難比預期少,所需的時間也比預期短,實在值得慶祝一下。不過,如果各位朋友見到舊文或任何頁面有甚麼不妥,麻煩留言告訴我吧!

2008.02.12

撒網 四年前後

2008.02.12 | 00:01 | 留言(8) | 人氣(8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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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rstimage又是二月十二日了。

零四年的今天,我開始了「餘弦棧」。當時,其實是有點以寫作來自療的味道,希望用文字抒發自己。後來,網誌成了自己生活的重要組成部份,也認識了來自五湖四海的朋友,卻完全是始料不及的。

還記得登記 neterrain.com (餘弦棧的第一個 domain name) 的時候,一次過付了四年的費用,當時還覺得,會不會付得太長年期呢?四年後的2008,彷彿是遙不可及的未來,尤其自己一向都三分鐘熱度,我根本沒想到,四年後我依然能夠維持寫作。我甚至在腦海中閃過一種想法,四年後,也許已經結婚生子了,難道還有時間寫東西嗎?不過後來見到其他 blog 有這麼多好爸爸、好媽媽將幸福的家庭生活寫出來,才知道當時的擔心根本是多餘。可是,今天回望,見到自己的 Marital Status 依然照舊沒變,而其他的,也彷彿沒有甚麼進步,增加了的就似乎只有歲數,不禁十分感慨。

本來,很想在四週年的日子為網誌換個紅色的新裝,可是,最近因為某些原因,心情比較反復無常,完全提不起勁去設計和製作,只好讓已有兩年歷史的版面繼續下去。

不過,四年的日子,自己也不是完全原地踏步,至少,自己的中文打字速度有了多倍的提昇,podcast 和自家試唱的聲音檔案滿足了自己陳年的DJ/歌星夢。尤其過去一年,與十多位 blog 友見過了面,而 twitter 和 facebook 的使用亦使大家的距離收窄了很多,在工作的時候間中打幾句閑聊,大家雖然身處地球上的不同角落,卻彷彿像是坐在對面的同事一樣。

我不知道,四年後我還會不會繼續寫,但我知道,這四年的網誌經驗,於我,絕對是得多於失,而「餘弦棧」這三個字,在我的人生記憶裡,一定會佔據一個重要的位置。


延伸閱讀:從前的紀念日:半週年一週年兩週年三週年

2007.08.19

撒網 無聲無息的一瞄

2007.08.19 | 22:37 | 留言(2) | 人氣(8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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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0日新增:謝謝 Rabbit 特意幫我看。知道原來只引用了一兩小段,算不上是大規模轉載,自己也寬心了些。


從 Twitter 的朋友圈子得知,本棧被香港文化雜誌「瞄」介紹了,還引用了文章,連同其他的 blog 一起,探討三字頭bloggers的情形。那位朋友沒有買這本雜誌,只是憑在書店翻閱的印象來告訴我,所以雜誌裡面究竟談了甚麼,引用/刊登了甚麼文章,我完全沒有頭緒。

本來,有人欣賞自己的網誌是一件開心的事。但,要待事情無聲無息地發生後再由其他朋友告知,卻不能算是最好的經驗。記得去年,星島日報希望將我寫有關天星碼頭的文章節錄刊登,就預先來留言,得到我的同意才刊登,最後因為我身處海外,買不到當日的報紙,編輯還郵寄了一份給我留念。反觀今次,這位作者能夠介紹我,就算不是長期讀者,也至少讀過一些這裡的文章,知道我真的是三字頭的人吧?本棧自開站以來每一篇都開放留言,寫幾句跟我說一聲,讓我至少知道有這件事,又有何難呢?

其次是,如果雜誌裡真的有將我的文章大幅度轉載的話,就應該先徵得我同意。因為本棧每一頁,除了部份圖片註明是 Creative Commons 之外,都是寫明 All Rights Reserved 的。我放在網上公開瀏覽,並不代表我放棄版權。而作為商營出版的雜誌,更加應該釐清內容的版權,才可出版謀利。尤其今天博客出書越來越普遍,說不定我已經與某出版社簽了合同,轉載了的文章甚至已經付印,不久之後就要出版了;如果真的不問自取,陷我及出版社於兩難,實在是不當的行為。

各位,如果你有看見這份雜誌,甚至是經這份雜誌介紹而上來的,就請告訴我,雜誌的文章究竟談了甚麼,又有沒有轉載我的文章呢?如果有,是全篇轉載,還是節錄呢?

2007.08.02

撒網 不可思議的抄人抄事

2007.08.02 | 00:42 | 留言(15) | 人氣(9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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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上抄襲事件時有發生,以前發生過的多數以抄襲者關站銷聲匿跡告終。但最近接連發生兩宗事件的共通點,竟然是抄襲者都恬不知恥,用抄襲得來的內容騙取獎項、稿費,而在遭人揭發後仍然在自己的網誌大放厥詞,原作者除了咬牙切齒,將抄襲者的惡行公諸於世之外,似乎別無他法。

第一宗是上星期在 Twitter 裡聽到 Read and Eat 網誌公開聲討「隨意.留印」的開心莎莎抄襲了「我的流金歲月」的四篇文章,本來原作者也不知道。不料「隨意.留印」的BSP頭條網舉辦了博客城精彩一客比賽,選出了100篇 Blogcity 旗下的作品,而開心莎莎抄襲的其中一篇文章竟然成為入圍作品,並結集出版。抄襲者雖然不是自己主動參賽,但主辦機構在選出入圍作品後,所有入圍者都要確認文章是個人原創,才能正式入圍。想不到的是,在書展期間舉行頒獎典禮時,開心莎莎竟然親自上台領獎!也許她以為永遠沒有人發現吧?後來抄襲的文章終於被原作者的讀者見到,告知了原作者 Beats 。Beats 立刻到「隨意.留印」留言投訴,並發信到頭條網通知主辦機構。

閱讀全文

2007.07.10

撒網 Unsubscribe

2007.07.10 | 11:16 | 留言(11) | 人氣(9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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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4日新增:因為這兩天新浪的RSS恢復了顯示圖片,已經重新訂閱長期閱讀的新浪網誌了。

但我對新浪方面全無交待的態度實在不以為然,阿 Pig 在新浪「用戶問題意見討論區」提出詢問四、五天了,從問題出現到恢復顯示圖片,連一個官方成員出來交待一下都沒有,究竟圖片不外連是對應伺服器流量太大不勝負荷的暫時權宜措施,還是這根本是一個試驗性的新政策,因為出現反對聲音而放棄了呢?未來一旦流量增加,是否又會採取如此措施呢?作為大網站,向大眾提供服務,就有責任向用戶交待清楚。新浪這種服務態度,實在令人失望。


決定在我的 Bloglines 全線 unsubscribe MySinaBlog 網誌,因為除了之前指出過「用戶不能選擇 RSS 顯示全文」(但毫無改進)的問題之外,近日更連放在新浪的圖片都不能在 RSS 顯示了。

在此要向各位網誌主人說明,這與各位文章的吸引力完全無關,但新浪這種做法,令到繼續訂閱這些 RSS 實在沒有意思,因為全文讀不到,連圖片都要到原站才能看到,實在令人興趣索然。

當然,有好幾個位於新浪的網誌,就算我不再訂閱,也是會常常回去看的。

如果各位是珍惜我這個讀者的話,就麻煩各位向新浪方面反映,說明有讀者對這個做法非常反感,影響各位網誌的讀者人數,希望他們能夠撥亂反正,謝謝。


延伸閱讀:
Sidekick :一浪還有一浪低
大雄 :Thank You
阿Pig :還我Mysinablog的圖片

2007.05.24

撒網 網誌也移民

2007.05.24 | 00:15 | 留言(12) | 人氣(10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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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日前,我將「餘弦棧」的 server 從香港移到美國。我慶幸我用的 ICDsoft 服務,可以選擇香港或美國 server ,讓我可以輕鬆移民。

為甚麼?原因很簡單,就像1990年,我父母擔心香港前途問題,帶著我移居澳洲一樣。「餘弦棧」移民的原因,就是因為我對近月香港發生有關網上言論變成犯罪的事件,覺得非常不安。

去年十月我寫:「如果有一天,記者以為你放在網上的有關邪教和集體自殺的荒誕小說是一個呼籲,廣泛報導後,警方找上門,以為你是邪教教主,你可以怎麼辦?」

對比剛剛發生的網上自稱三合會成員事件,被捕者真的是如此自稱,也似乎真的身為三合會成員;但如果有誰只是以第一人稱在網上創作有關黑社會的故事,卻給人誤會是自白身份,就真的是冤枉了。網上真實與虛構的文字界線模糊,以前也寫過一篇《真真假假》,探討網誌內容真偽問題;早前我利用自己的網上身份創作了《改.編.愛》的故事,說有電影公司要改編我的小說,雖然已經註明虛構,但還是有不少友好網友以為是真實事件,紛紛留言恭喜我。可見,連熟悉的網友有時也搞不清文章內容是虛構還是實情,調查的人員又能否輕易辨別出真偽呢?也許你會說,如果查明真的不是違法,不用怕嘛;不過,就算最後得到清白,被邀助查和調查期間,自己和家人心驚膽跳,律師費也可能花了不少吧。

以上的情況,如果小心一點,不寫踩界內容,也大概可以避過一劫。

但令人更擔心的是,貼超連結也可以入罪。原來貼超連結就等於「發佈」,真的令人不寒而慄!

在互聯網上貼超連結,如果指向的是別人的站,內容有沒有改變,根本就不是貼者能夠控制的。我在網站連上別人的網誌,網主明天會不會突然貼出孌童或人獸交圖片,我怎麼知道?也有一些網主決定刪站,不久舊網址就被色情網站霸佔了,我也不可能不斷每時每刻檢查。有時寫文章,會連上一些連自己也不是常看的網站,他們有甚麼變動,就更加不得而知了。就算我知道某個連結了的網址推出情色小說,觀乎近日香港淫審處對二級物品的尺度之寬緊不一,我又如何能得知我在「發佈」內容是一級或是二級?搞得滿城風雨的中大學生報情色版事件中,有人提到其中一項內容是《性愛巴士》的影評;嘩,我不是也寫過嗎?會不會自己寫的東西也突然成為二級呢?

近日香港政府在咨詢,有人提議將網上侵犯版權刑事化。一旦這成為事實,而貼超連結又等於「發佈」,我連結的網誌如果突然加上有版權的背景音樂,我也不就無辜地成為發佈者了麼?至於連結了的網站文字、圖片,又有誰能夠徹查清楚究竟網主是否每段文字和每幀圖片的原作者,或是否得到作者的授權使用呢?

雖然香港不一定會發展到上述情況,但,在前景不明朗、法例未清晰、執行沒標準的情形下,我唯有如當年移民般,再次用腳投票,走為上著。

2007.04.30

撒網 你還聽我嗎?

2007.04.30 | 11:24 | 留言(30) | 人氣(10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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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SC00001最近上下班的車程都一直在聽 Podcast ,CMM 的幾個頻道「街坊茶樓」、開台的「影畫春秋」等等,前兩者的錄音和主持水平都已經非常專業,接近電台水準了;至於後者,雖然常常在公眾地方錄音,背景噪音很多,但由於內容豐富,對電影的評論辛辣,我竟樂此不疲地每星期都聽這個彷彿令我的車廂變身餐廳╱酒樓的節目。

自己做 Podcast 不經不覺已經差不多一年半了,形式方面,近一年已經定形。不過最近一兩個月與之前比較,聽眾的回響甚少,令我有點懷疑,是不是大家都轉聽比較專業的、電台節目形式的 podcast ,我這種個人自家製作沒有人聽了呢?但翻查一下網站紀錄,一至三月的三個 mp3 podcast 檔案,都有三四千個點擊,而下載的流量,每個 podcast 檔案總計都超過 4GB,以我的 podcast 大約 3-4MB 計,每集聽或下載的人次應該超過 1000 ,大家聽過之後,真的沒有甚麼可以說嗎?真的沒有甚麼關於內容、形式上的意見可以給我嗎?

隨著上述那些電台節目形式的 podcast 越來越多,像我這種個人化,依存於網誌,或作為網誌的延伸這類 podcast 反而越來越少。粵語 podcast 鼻祖「豬欄」近半年只推出過兩集 podcast ,而和我差不多時候開始做 podcast 的公園仔Sidekick ,07年以來的節目,不是轉播座談會,就是重溫網台或電台的節目,差不多完全沒有自己的所見所感,跟他們最初做的那些 podcast 的形式分別很大。而去年九月才開咪的星屑醫生更加因為被 CMM 羅致了,似乎不會再做自己 blog 的 podcast 了。

誠然,星屑醫生與嘉琳做的「醫生會伊人」非常專業,內容十分吸引,對答如流,彷彿就像在聽電台廣播一樣。但我似乎不會再聽見最初星屑醫生那比較粗糙的,有如老朋友跟你詳談那種形式的內容了。

個人覺得,專業電台式的節目當然好聽,但個人化的 podcast 亦有其存在價值,情形應該就好像雜誌網站 vs 個人 blog 一樣,可以並存。個人化的 podcast ,作為 blog 的延伸,可以讓 blog 的讀者更了解 blog 主的想法,令大家的印象更加立體。例如國語的「黑米公主」 ,就是十分個人化,更新頻密,但吸引力極強的 podcast 。似乎粵語 podcast 界,還沒有人做得到。還是,「或者有,我唔知」呢?

不知大家的想法,是否與我一樣呢?歡迎在這裡討論,如果大家有聽過好聽的個人(非名人) podcast ,也希望推薦一下。最後,再次呼籲,各位聽眾如果對我的 podcast 有任何意見,請多多發表吧!


延伸閱讀:
《車, 有甚麼好聽?》—星屑醫生
《自由和多元的Web 2.0》—公園仔

2007.04.13

撒網 一網打盡

2007.04.13 | 11:58 | 留言(12) | 人氣(1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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餘弦棧早前將一直在連朋結友欄用的 plugin Optimal (formerly OPML Renderer) 升了級,發覺原來如果在「一覽」的頁面按箭嘴,plugin 就會將找到的 RSS 內容顯示在這個頁面中,先是各位朋友最近文章的標題,再按新箭嘴就是文章內容,連圖呀、embedded youtube 呀都一起抓過來,顯示在餘弦棧的頁面了。

感覺有點像在棧中招待一眾網友般。各人有各人的房間,按箭嘴就像敲門找大家聊天一樣,好有趣。

如果網站沒有提供 RSS ,當然就顯示不到;不過,原來連位於新浪的網站也會有問題。按了第一個箭嘴後,Mysinablog 的網誌不像其他系統般列出最新文章,而是要再按箭嘴箭才能一層一層地列出,而且突然又會跳到原站,十分奇怪。不知道這是來自 Optimal 的 bug ,還是新浪的特別設計,希望帶引讀者返回原站呢?

說到帶讀者回原站,新浪有另一個我不喜歡的設計,就是 RSS 無法顯示全文,「繼續閱讀」之後的文字都被隱去。如我這種使用 Bloglines 和其他 RSS Reader 訂閱網誌的讀者就必須回到原站,才能讀下去。不過,因為訂閱的網站很多,除非那起首的一段(甚至有 blogger 只寫一句)非常吸引,否則都是不會特別連過去的;甚至有網友曾經說,RSS 不顯示全文的,例不訂閱。

不顯示全文這種安排,可能能夠帶部份讀者回到原站,增加原站的點擊率,但反而可能會流失用 RSS 訂閱的讀者,實在得不償失!

其實試想想,寫網誌的原始目的,無非是想多些人看得到,原站的點擊率實際上意義不大,而且,有心留言的網友,始終要回到原站,所以 RSS 顯示全文並不會影響交流,反而會方便讀者閱讀文章的全部,吸引更多人發言。

大部份的 blog 系統,不是顯示全文,就是可以任由網主選擇 RSS 是否包含「繼續閱讀」之後的文字,目前在我訂閱的網站中,似乎只有新浪是全面不能顯示全文的。希望新浪方面能夠改善一下,開放讓網主自己選擇,讓 RSS reader 讀者可以方便地讀到文章,不致錯過一些十分精彩,但開首一段不算吸引的作品。


延伸閱讀:豬欄—為他人設想,請使用全文feed

2007.04.10

撒網 路過的?

2007.04.10 | 22:51 | 留言(7) | 人氣(8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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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少網站見到一些不是常客的留言者,很多時會自稱「路過的」。

每次見到這個字眼,總是覺得啼笑皆非。

如果真的是如過路人一般路過,那為甚麼會花精神時間打留言呢?有話要說,有意見要提出,難道不想與網主或者其他人交流嗎?

他們用這個自稱的時候,有沒有想過這樣說,會不會對網主有點不尊重呢?試想想,故意聲明是路過,是不是代表這個網誌的內容對他們毫不吸引?不但將來未必會成為常客,甚至會不會回來再看也成疑問了。

另一方面,網主對於這些自稱過路的人,還需不需要回覆呢?網主讀到留言,很可能已是數小時甚至數天之後,如果真的是路人甲,這些留言者大概已經絕塵而去了吧?任憑網主如何用心回覆,他們大概也未必會再回來,未必會看到了吧?

我相信很多網主會當瀏覽者、留言者是朋友。自稱路人的,似乎已經關上交朋友的大門,只求發聲,不求回應,不求交流。朋友,如果你不是這樣想的話,就不要自稱「路過的」了,好嗎?

2007.02.12

撒網 忽爾三年

2007.02.12 | 15:01 | 留言(10) | 人氣(9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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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說長不長,說短不短。今天回望,實在不明白這千多天的時光是如何溜走的。也許是穿過我的指縫,在每天都用的鍵盤按鍵之間溜走了吧?但網誌就把這些時光記錄下來,也許對於我自己,剛剛過去的三年,可以打成一大包封存起來吧?

三年前的這一天,我用了少年時代一次跟同學說笑時胡謅的名字「餘弦棧」作招牌,開始了我重新寫作的生涯。我上載了之前在 Zueei 網站寫的《Callum Morton—建築的諷刺及反思》;在同一晚,亦完成了相隔十多年,再次執筆創作的第一篇小說《非走不可》;還把少年時代曾經投稿報章的《欲辯無從》打進電腦,放到棧中。

那其實只是一個平平無奇的星期四,第二天還是黑色星期五

當日,完全不知道甚麼是 blog ,使用的也是功能不算十分完備的 BSP 明日報新聞台

我看著明日報的入門主頁,實在驚訝於原來世界上有這麼多人喜歡寫作,這麼用心寫作,談冷門電影也可以談得熱哄哄的。如果不是有互聯網,我們只可以在世界上的不同角落各自默默地喜歡自己喜歡的東西,如電影也許可以介紹給10個朋友看,但能夠分享的人數終究非常有限。有了網誌,便可以更直接地與談得來的朋友對話。除了衝破地域隔閡之外,人與人之間的互動和交往,其實也都如網外的社會一模一樣。網誌圈,其實可以說是人類社會的縮影,有喜歡客客氣氣的,有喜歡雄辯滔滔的,有獨來獨往的,也有連朋結黨的,身份和內容都會有真有假,有人保存著真我,有人卻苦心經營形象。隨著網誌越來越普及,網誌圈與現實社會的分野會越來越少,因為開設網誌門檻很低,除了以中文寫一定要懂得某種輸入法之外,差不多任何人都可以寫,越來越不可能要求廣大博客有一種共通的特質。因為既然社會上一樣米養百樣人,網上也會自自然然是一個網 link 百樣人。

繁體中文網誌,台灣比香港早起步,香港可以稱為網誌的,真正超過三年歷史的也許為數不多吧。至於普及化,也只是近一年由大型網站開設網誌服務以及傳統傳媒大舉引用網誌內容才被帶動。我個人對大型網站 BSP 並無任何負面的感覺,也不覺得網誌普及了是堆砌催谷的後果。經過大肆宣傳之後,正面的影響是大部份人都知道網誌是甚麼,有興趣,有時間寫的自然就會加入。如上面所說,正如社會上有不同的群體,有大眾,也有小眾;大部份人會覺得大公司提供的服務簡單易用,但別的卻會認為這不夠個人化,不夠獨立,而選用較小型的公司,甚至自己架設「公海」網誌。各人可以自由地有自己的喜好,以自己的方式設 blog ,用自己的手法寫,以自己覺得舒服的態度與人交往。這,不就是自由社會中,人人應有的權利嗎?

哈,越說越遠了。還是說回三週年的事。

人家說,三年是一個代溝,我唯有希望三歲的「餘弦棧」不會和今天新開設的網誌有話不投機的感覺吧!


延伸閱讀:從前的紀念日:半週年一週年兩週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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