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 Blog 長

十三年了!這一年來,文章寫得很少,每月只能勉強維持一篇。我的人生中不是沒有值得記下來的事,而是每一天都過得太充實。 孩子轉眼歲半,每一天都在學習新事物,從第一個單字「得!」到今天懂得説指著海鷗說「bird」;從坐到爬行,然後某一天忽然站起來,再到學行、學跑、學上落樓梯。這些過程,沒有一刻我想錯過。於是,在家坐在電腦前的時間大幅減少,處理電郵、相片、網上理財的時間都不夠用,可以寫 blog 的時間就更少了。 記得五師兄在兩個兒子小時候一篇接一篇寫了很多,記下了他們的成長點滴。對此我實在十分佩服,也想像不到當年他如何找出時間寫那麼多!說起寫 blog 認識的各位朋友,大伙兒近年也越寫越少了,甚至有些自架 blog ,文章數以千計的朋友,包括公園仔和 Nikita 都在過去這一年實行/宣佈關 blog 。畢竟,blog 已經從潮流玩意變成了00年代的舊東西,讀者減少,留言漸疏,當初互動頻繁的盛況已不可再了。 至於這裡會不會關閉呢?我想,到今天我仍然是不捨得。記得當年從 Typepad 搬到自架 WordPress 時,其中一個原因就是希望自己的 blog 能夠永久保存,不會因為某項服務取消或某公司倒閉而煙消雲散。因為這裡一字一句都紀錄了自己當時的思想和感覺。當然,近年自己人生的紀錄已經部份轉移到 Facebook 等社交媒體,不過,那些地方通常是一句起兩句止,好難把比較複雜的想法記下來。 給自己一個有時可以長篇大論的園地,也許就是這裡的主要功能了! 延伸閱讀:從前的紀念日: 半週年.一週年.兩週年.三週年.四週年.五週年.六週年.七週年.八週年.九週年.十週年.十一週年(從缺).十二週年

The Lobster — 做隻貓做隻狗不做情人

《The Lobster》(港譯:單身動物園)是一齣荒誕劇,描寫一個規定人人要成雙成對的世界。 劇中任何人一旦單身,都要被關進一個為期四十五天的配對隔離營,如果期滿還未找到伴侶,就會喪失做人的資格,要被改造成為一隻動物。至於變成甚麼動物,單身者卻有權自選。片中男主角因為太太離他而去,被迫入營時要作選擇,他說想成為一隻龍蝦,原因是龍蝦壽命長、blue blood 和生殖力強。負責入營手續的女官員盛讚他的選擇與別不同,說好多人都選擇成為寵物狗。戲中的配對方法與我們的世界不同,愛情、激情都與合襯與否無關,著重的只是雙方某一種性格或身體特徵相同。例如:二人都容易流鼻血、都有近視,或者都是冷酷無情。電影發展下去,觀眾發覺原來在政府控制的城市外的荒野,有不少反政府游擊隊盤據,他們的組織卻行相反的一套,成員都禁止有伴侶,違反者亦要接受殘酷的懲罰。男主角配對失敗,逃了出去,加入了游擊隊,但這時他卻遇到了真愛——同樣近視的女主角。為免被同僚發現,他們只好秘密談情,但紙包不住火,他們的事終於被隊長得知,於是設計弄盲了女主角,令二人近視這個共通點消失來拆散他們。他們決定逃走回到城市裡,男主角提出要刺盲自己來與女主角配對,但到底最後他有沒有自殘,電影卻刻意留下開放式結局,讓觀眾自己猜度。 電影充滿各式隱喻,伴侶關係、婚姻制度、政治對立等等,大家都可以各適其適地自行聯想。我想談談以下幾點: 現實世界雖然沒有電影中那樣高壓,但好多時單身者除了寂寞之外,還要面對旁人的指指點點、政府政策上的不公(例如免稅額、公屋編配)等等。不過,正如片中的游擊隊般,也有些單身人士,對婚姻制度或者生兒育女不以為然。 電影中說很多人選擇成為狗,好讓變成動物後仍能留在人類身邊,受寵受愛。我想,那些堅決不想有伴侶的人絕對不會這樣選,因為,選擇成為寵物的,仍然非常想得到人類的愛,只是因為種種原因仍未找到合適的對象而已。希望這些朋友不要灰心,現實世界沒有四十五天的限期,機會還多著呢! 男主角表面上頗為冷靜,不想其他人般急於找對象,但從他選擇壽命長和生殖力強的龍蝦來看,他還是很希望有個伴的。中段迫於無奈才加入單身游擊隊,但遇見適合的人還是會背叛游擊隊的信念,再次談起戀愛來。 戲裡政府與游擊隊的做法都是極端,非黑即白。近年網上不少關心政治的網民完全接受不到任何不同的意見,稍有分歧就劃清界線,甚至破口大罵。如果這樣的風氣成為主流,甚至為當權者所利用,戲中的荒誕情節其實並非天馬行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