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說長不長,說短不短。今天回望,實在不明白這千多天的時光是如何溜走的。也許是穿過我的指縫,在每天都用的鍵盤按鍵之間溜走了吧?但網誌就把這些時光記錄下來,也許對於我自己,剛剛過去的三年,可以打成一大包封存起來吧? 三年前的這一天,我用了少年時代一次跟同學說笑時胡謅的名字「餘弦棧」作招牌,開始了我重新寫作的生涯。我上載了之前在 Zueei 網站寫的《Callum Morton—建築的諷刺及反思》;在同一晚,亦完成了相隔十多年,再次執筆創作的第一篇小說《非走不可》;還把少年時代曾經投稿報章的《欲辯無從》打進電腦,放到棧中。 那其實只是一個平平無奇的星期四,第二天還是黑色星期五。 當日,完全不知道甚麼是 blog ,使用的也是功能不算十分完備的 BSP 明日報新聞台。 我看著明日報的入門主頁,實在驚訝於原來世界上有這麼多人喜歡寫作,這麼用心寫作,談冷門電影也可以談得熱哄哄的。如果不是有互聯網,我們只可以在世界上的不同角落各自默默地喜歡自己喜歡的東西,如電影也許可以介紹給10個朋友看,但能夠分享的人數終究非常有限。有了網誌,便可以更直接地與談得來的朋友對話。除了衝破地域隔閡之外,人與人之間的互動和交往,其實也都如網外的社會一模一樣。網誌圈,其實可以說是人類社會的縮影,有喜歡客客氣氣的,有喜歡雄辯滔滔的,有獨來獨往的,也有連朋結黨的,身份和內容都會有真有假,有人保存著真我,有人卻苦心經營形象。隨著網誌越來越普及,網誌圈與現實社會的分野會越來越少,因為開設網誌門檻很低,除了以中文寫一定要懂得某種輸入法之外,差不多任何人都可以寫,越來越不可能要求廣大博客有一種共通的特質。因為既然社會上一樣米養百樣人,網上也會自自然然是一個網 link 百樣人。 繁體中文網誌,台灣比香港早起步,香港可以稱為網誌的,真正超過三年歷史的也許為數不多吧。至於普及化,也只是近一年由大型網站開設網誌服務以及傳統傳媒大舉引用網誌內容才被帶動。我個人對大型網站 BSP 並無任何負面的感覺,也不覺得網誌普及了是堆砌催谷的後果。經過大肆宣傳之後,正面的影響是大部份人都知道網誌是甚麼,有興趣,有時間寫的自然就會加入。如上面所說,正如社會上有不同的群體,有大眾,也有小眾;大部份人會覺得大公司提供的服務簡單易用,但別的卻會認為這不夠個人化,不夠獨立,而選用較小型的公司,甚至自己架設「公海」網誌。各人可以自由地有自己的喜好,以自己的方式設 blog ,用自己的手法寫,以自己覺得舒服的態度與人交往。這,不就是自由社會中,人人應有的權利嗎? 哈,越說越遠了。還是說回三週年的事。 人家說,三年是一個代溝,我唯有希望三歲的「餘弦棧」不會和今天新開設的網誌有話不投機的感覺吧! 延伸閱讀:從前的紀念日:半週年.一週年.兩週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