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誰分享

Dsc00327_1今天黃昏駕車的時候,在經過黑暗的海底隧道的時候,隨機的聽到黎明的【今生不再】。又想到了多年前的電影「玻璃之城」,歌曲當中的一句「恨這晚歌聲悠揚,當中多少秒鐘可跟最愛來分享」。如果問題的答案是零秒,身邊的歌聲悠揚,熱鬧繁盛,良辰美景,都已經無關重要……

前幾天和幾個朋友看了一場表演。散場之後,在歌劇院旁的海濱長廊看著雪梨夜景,拿著酒杯,呼吸著微涼的空氣的時候,其中一位朋友嘆道,看歌劇不能與最愛的人一起看,有點掃興。我問她為甚麼男朋友不來,她說他是那種不喜歡,不懂得看歌劇的人。那天看的是齣全英語對白的喜劇,完全不會沉悶,連小孩子也看到津津有味。如果她男友來的話,說不定會從此喜歡上歌劇呢。

有時想,在愛情的世界裡,大家的興趣嗜好應該有多少交集呢?大概100%是沒有可能,但如果沒有50-60%的話,又很難成為一對。找到80-90%的大概是很好運了。又或者開始時是50%,隨著互相牽扯介紹,共同興趣可能隨著時日會增加至80%。因為,自己喜好的東西,一定會希望所愛的人也會同樣喜歡,能夠一同分享。


【今生不再】黎明

多得這雨勢 將煙花撲毀 才令我體會 凡事會枯萎
多得這剎那 不小心脫軌 遺憾才會令你 珍惜得徹底

*同渡過這盛世 隨手都採到星火的美麗
但我怎知道這份執迷 抱入來世 仍在你軀體

就趁那歌聲悠揚 玻璃倒影映了今生不再的幻象
天空正掛著今世最亮的月亮 蜚短流長未來將怎麼設想

恨這晚歌聲悠揚 當中多少秒鐘可跟最愛來分享
種種恩恩愛愛 可伸展多少世代仍在唱*

多得這剎那 分針不再轉 才讓時間實踐 驚心的愛戀

重唱*

種種恩恩愛愛 不可多得的美麗但無常 怎麼可設想

15 Comments Add yours

  1. Holiday says:

    愛情可能需要多些相同的興趣,

    但婚姻只需要:體諒、忍讓、包涵!

  2. 一方 says:

    婚姻,
    特別是現代人的婚姻,
    不是如此單向的、僅僅的只需體諒、忍讓、包涵便可以成就的。

    婚姻,
    如果只單純的有體諒、忍讓、包涵的話,
    那麼和盲婚啞嫁是沒有多大的分別的。

    如果完全沒有相同的興趣部分,
    這樣的婚姻不過是一段不健康的殘缺的關係,
    從一開始便已經埋下失敗的可能。

    愛情,講的是相愛。

    婚姻,講的是相處。

    相處,人們關係之維繫是也。
    講的除了體諒、忍讓、包涵之外,
    也要講求有維繫彼此關係的共同理由。

    因此,
    共同理由的建構,
    關於愛情的,
    最初是從相愛開始的。

    而興趣,
    正好是當中一個的共同理由啊,
    關於愛情的,
    關於婚姻的,
    關於愛情和/或婚姻以外所有的人際關係的。

  3. Stannum says:

    Holiday:愛情與婚姻給你說得好像是不相干的兩回事似的。相同的興趣是人與人之間任何一種關係,最重要的起點啊。

    一方兄:你說得真好。不知甚麼時候能夠有你這樣的體驗。

  4. 台灣老婆 says:

    相愛容易相處難,即便是對方跟你有100%相同的興趣,也難找個100%心靈相犀的吧,再加上一些文化想法的差異,衝突摩擦很快就將熱戀的火花給澆熄了。

    或許我過度悲觀,但是這是我所經歷的。

  5. 一方 says:

    1.
    興趣是一段姻緣的起點,
    可是僅依靠興趣並不足以長久而穩固的支撐著一對戀人的關係的。
    何況世界上根本不可能有著擁有100%相同興趣的一對戀人。
    正如世界上也不可能真的遇見100%的女孩噢。

    2.
    相處很難,
    然而相愛也是很不容易的。
    在某些時候,對某些人來說,
    相愛也許來得比相處更難。
    原因不過是很簡單的兩個字:

    緣份。

  6. 我想起張學友和梅艷芳合唱的那首相愛很難。

    又合拍,又要有空間給對方。有時不是百分比的問題,是大家在相同和不同之間的配合問題。

    如配合,有人為因素,看我們對那份感情的造化。兩個人的努力。

    愛情無道理。就算有道理,最後道理只是滯後報告,左右不了大局。

  7. tungpo says:

    婚後的最大甚至是唯一的共同興趣應是照顧孩子。兩個人走在一起,並不需要百分百志趣相投,大家尊重對方的興趣更重要。

  8. Holiday says:

    一方你說得很好!

    回到未嫁時,我也是這樣想!

    體諒、忍讓、包涵 – 是我及朋友們之婚後的感想,我仍在學習。

    >>>台灣老婆: 衝突摩擦很快就將熱戀的火花給澆熄了。

    贊同!

    >>>tungpo: 兩個人走在一起,並不需要百分百志趣相投,大家尊重對方的興趣更重要。

    贊同,我喜行山,他喜游泳,他游泳時,我在岸邊看書、看他、看物件,一樣樂也!

  9. 一方 says:

    「兩個人走在一起,並不需要百分百志趣相投,大家尊重對方的興趣更重要。」同意,所謂相處,沒有尊重的基礎,談什麼體諒、忍讓、包涵也是假大空。

    「婚後的最大甚至是唯一的共同興趣應是照顧孩子。」照顧孩兒當然可以是夫妻二人共同的興趣之一,可是不一定是最大甚至是惟一的吧。難道夫妻二人之間只有孩子這個元素嗎?是的話,難免有點失落有點悲哀了。況且,是的話,這個應該算是責任多於興趣了。又況且,有很多夫妻根本沒有(或不打算懷有)什麼小孩哩,把照顧孩子說成是夫妻的最大或惟一興趣,這樣的見解也許是過於簡單的。

    想不到stannum和有關的各位會談到婚姻這個話題,這樣子可算是正中了我的狀況。念隨心動,把自己的有關留言整理成〈關於愛情的七件事〉一文,放到自己的Blog,以免自己的文字散失,也順道給自己留過記錄。

  10. Stannum says:

    各位︰
    真有趣,我的原文完全沒有提過「婚姻」,竟然引來各位已婚網友大談心得,好等未婚的小弟學習學習!

  11. popeye says:

    同意通寶兄所講,夫妻不必需要有共同興趣,只要互相尊重和分享已經足夠了。
    同一興趣多數唔work well,試問若果同太太同一職業和興趣,番屋企大把不同意見。到我們這年紀,共同興趣和目標來自小孩子。

    而我太太比較喜歡行街買東西,睇畫戲和煮飯同小孩玩。
    而我興趣玩車車,做生意,bid job。
    興趣一點都不同,但太太不懂車就喜歡問我車的東西,我又講極都唔完,由FF車, FR,MR,RR,4X4車。做生意bid job我又喜歡問太太意見,一來第三者關系比較清和太太係FC,數字上比我敏感。我又有時問她今天有什麼辦公室趣事,買衫又問她襯唔襯。
    這生活才有趣味,同一興趣只是一廂情願的想法,未必work well
    但情人、二奶作別論。(sorry我無這經驗)

  12. 一方 says:

    1.
    最理想的夫妻是,我認為,
    既要互相認識,亦要彼此感到陌生。
    要有相同的部分,亦要有不同的部分。
    在彼此了解與陌生之間,彼此分享相同與發現不同的可能。
    夫妻在喜怒哀樂、高波低潮的人生的迴轉中,
    在了解中互相支持、彼此交流,
    在陌生中尋覓樂趣、互補不足。
    好的相處關係應該是這樣的啊,
    在量度上有細水長流的感情,
    在質度上有保持新鮮的愛情。

    2.
    其實,感情與愛情不一定有關係的。
    感情是關乎時間的距離,是量quantity的概念。
    愛情是關乎時間的瞬間,是質quality的概念。
    然而,感情與愛情是可以有關係的,
    二者是可以並行的,
    極其量的分別只是步履的大小和快慢而已。

    3.
    夫妻是可以不要有共同興趣、只要互相尊重和分享的,
    如果談的是夫妻的感情這個層面。
    然而這不過是夫妻關係的初階層次,
    可惜的是現代人的夫妻關係很多都止於這個階梯。
    也許是現代都市的生活的密度和速度,
    使人沒有足夠的情感和時間的資本再上一層吧。

    4.
    男女大不同,
    夫妻在工作在個人興趣在社交在生活等人生的各方面有所不同,
    是自然不過的事,
    亦是有趣的地方。
    只要做到和而不同、體諒包容便可以了。

  13. Elaine says:

    很喜歡大家在這裡發表的一切。對於相處,在過去的三星期裡,有著很多新的體驗。那些體驗,是我從來也未必想過的。簡單的說一句,相處是屬於兩個人的,他們倆感覺良好,便是好。外人並不可以體會得到的。

    關於我的故事,如果我把它一五一十寫出來,並不是一般人可以完全接受的。我自己,也有一點驚訝於自己的接受程度。

  14. Stannum says:

    Elaine:似乎這三個星期對你有很大的改變呢!

  15. Elaine says:

    Stannum,你也感到我的改變嗎?我可以說的是,我好像能對事物有更深層的體會。或者,我有一個願意支持我,而又不會盲目附和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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