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黃昏駕車的時候,在經過黑暗的海底隧道的時候,隨機的聽到黎明的【今生不再】。又想到了多年前的電影「玻璃之城」,歌曲當中的一句「恨這晚歌聲悠揚,當中多少秒鐘可跟最愛來分享」。如果問題的答案是零秒,身邊的歌聲悠揚,熱鬧繁盛,良辰美景,都已經無關重要……
前幾天和幾個朋友看了一場表演。散場之後,在歌劇院旁的海濱長廊看著雪梨夜景,拿著酒杯,呼吸著微涼的空氣的時候,其中一位朋友嘆道,看歌劇不能與最愛的人一起看,有點掃興。我問她為甚麼男朋友不來,她說他是那種不喜歡,不懂得看歌劇的人。那天看的是齣全英語對白的喜劇,完全不會沉悶,連小孩子也看到津津有味。如果她男友來的話,說不定會從此喜歡上歌劇呢。
有時想,在愛情的世界裡,大家的興趣嗜好應該有多少交集呢?大概100%是沒有可能,但如果沒有50-60%的話,又很難成為一對。找到80-90%的大概是很好運了。又或者開始時是50%,隨著互相牽扯介紹,共同興趣可能隨著時日會增加至80%。因為,自己喜好的東西,一定會希望所愛的人也會同樣喜歡,能夠一同分享。
【今生不再】黎明
多得這雨勢 將煙花撲毀 才令我體會 凡事會枯萎
多得這剎那 不小心脫軌 遺憾才會令你 珍惜得徹底
*同渡過這盛世 隨手都採到星火的美麗
但我怎知道這份執迷 抱入來世 仍在你軀體
就趁那歌聲悠揚 玻璃倒影映了今生不再的幻象
天空正掛著今世最亮的月亮 蜚短流長未來將怎麼設想
恨這晚歌聲悠揚 當中多少秒鐘可跟最愛來分享
種種恩恩愛愛 可伸展多少世代仍在唱*
多得這剎那 分針不再轉 才讓時間實踐 驚心的愛戀
重唱*
種種恩恩愛愛 不可多得的美麗但無常 怎麼可設想
愛情可能需要多些相同的興趣,
但婚姻只需要:體諒、忍讓、包涵!
婚姻,
特別是現代人的婚姻,
不是如此單向的、僅僅的只需體諒、忍讓、包涵便可以成就的。
婚姻,
如果只單純的有體諒、忍讓、包涵的話,
那麼和盲婚啞嫁是沒有多大的分別的。
如果完全沒有相同的興趣部分,
這樣的婚姻不過是一段不健康的殘缺的關係,
從一開始便已經埋下失敗的可能。
愛情,講的是相愛。
婚姻,講的是相處。
相處,人們關係之維繫是也。
講的除了體諒、忍讓、包涵之外,
也要講求有維繫彼此關係的共同理由。
因此,
共同理由的建構,
關於愛情的,
最初是從相愛開始的。
而興趣,
正好是當中一個的共同理由啊,
關於愛情的,
關於婚姻的,
關於愛情和/或婚姻以外所有的人際關係的。
Holiday:愛情與婚姻給你說得好像是不相干的兩回事似的。相同的興趣是人與人之間任何一種關係,最重要的起點啊。
一方兄:你說得真好。不知甚麼時候能夠有你這樣的體驗。
相愛容易相處難,即便是對方跟你有100%相同的興趣,也難找個100%心靈相犀的吧,再加上一些文化想法的差異,衝突摩擦很快就將熱戀的火花給澆熄了。
或許我過度悲觀,但是這是我所經歷的。
1.
興趣是一段姻緣的起點,
可是僅依靠興趣並不足以長久而穩固的支撐著一對戀人的關係的。
何況世界上根本不可能有著擁有100%相同興趣的一對戀人。
正如世界上也不可能真的遇見100%的女孩噢。
2.
相處很難,
然而相愛也是很不容易的。
在某些時候,對某些人來說,
相愛也許來得比相處更難。
原因不過是很簡單的兩個字:
緣份。
我想起張學友和梅艷芳合唱的那首相愛很難。
又合拍,又要有空間給對方。有時不是百分比的問題,是大家在相同和不同之間的配合問題。
如配合,有人為因素,看我們對那份感情的造化。兩個人的努力。
愛情無道理。就算有道理,最後道理只是滯後報告,左右不了大局。
婚後的最大甚至是唯一的共同興趣應是照顧孩子。兩個人走在一起,並不需要百分百志趣相投,大家尊重對方的興趣更重要。
一方你說得很好!
回到未嫁時,我也是這樣想!
體諒、忍讓、包涵 – 是我及朋友們之婚後的感想,我仍在學習。
>>>台灣老婆: 衝突摩擦很快就將熱戀的火花給澆熄了。
贊同!
>>>tungpo: 兩個人走在一起,並不需要百分百志趣相投,大家尊重對方的興趣更重要。
贊同,我喜行山,他喜游泳,他游泳時,我在岸邊看書、看他、看物件,一樣樂也!
「兩個人走在一起,並不需要百分百志趣相投,大家尊重對方的興趣更重要。」同意,所謂相處,沒有尊重的基礎,談什麼體諒、忍讓、包涵也是假大空。
「婚後的最大甚至是唯一的共同興趣應是照顧孩子。」照顧孩兒當然可以是夫妻二人共同的興趣之一,可是不一定是最大甚至是惟一的吧。難道夫妻二人之間只有孩子這個元素嗎?是的話,難免有點失落有點悲哀了。況且,是的話,這個應該算是責任多於興趣了。又況且,有很多夫妻根本沒有(或不打算懷有)什麼小孩哩,把照顧孩子說成是夫妻的最大或惟一興趣,這樣的見解也許是過於簡單的。
想不到stannum和有關的各位會談到婚姻這個話題,這樣子可算是正中了我的狀況。念隨心動,把自己的有關留言整理成〈關於愛情的七件事〉一文,放到自己的Blog,以免自己的文字散失,也順道給自己留過記錄。
各位︰
真有趣,我的原文完全沒有提過「婚姻」,竟然引來各位已婚網友大談心得,好等未婚的小弟學習學習!
同意通寶兄所講,夫妻不必需要有共同興趣,只要互相尊重和分享已經足夠了。
同一興趣多數唔work well,試問若果同太太同一職業和興趣,番屋企大把不同意見。到我們這年紀,共同興趣和目標來自小孩子。
而我太太比較喜歡行街買東西,睇畫戲和煮飯同小孩玩。
而我興趣玩車車,做生意,bid job。
興趣一點都不同,但太太不懂車就喜歡問我車的東西,我又講極都唔完,由FF車, FR,MR,RR,4X4車。做生意bid job我又喜歡問太太意見,一來第三者關系比較清和太太係FC,數字上比我敏感。我又有時問她今天有什麼辦公室趣事,買衫又問她襯唔襯。
這生活才有趣味,同一興趣只是一廂情願的想法,未必work well
但情人、二奶作別論。(sorry我無這經驗)
1.
最理想的夫妻是,我認為,
既要互相認識,亦要彼此感到陌生。
要有相同的部分,亦要有不同的部分。
在彼此了解與陌生之間,彼此分享相同與發現不同的可能。
夫妻在喜怒哀樂、高波低潮的人生的迴轉中,
在了解中互相支持、彼此交流,
在陌生中尋覓樂趣、互補不足。
好的相處關係應該是這樣的啊,
在量度上有細水長流的感情,
在質度上有保持新鮮的愛情。
2.
其實,感情與愛情不一定有關係的。
感情是關乎時間的距離,是量quantity的概念。
愛情是關乎時間的瞬間,是質quality的概念。
然而,感情與愛情是可以有關係的,
二者是可以並行的,
極其量的分別只是步履的大小和快慢而已。
3.
夫妻是可以不要有共同興趣、只要互相尊重和分享的,
如果談的是夫妻的感情這個層面。
然而這不過是夫妻關係的初階層次,
可惜的是現代人的夫妻關係很多都止於這個階梯。
也許是現代都市的生活的密度和速度,
使人沒有足夠的情感和時間的資本再上一層吧。
4.
男女大不同,
夫妻在工作在個人興趣在社交在生活等人生的各方面有所不同,
是自然不過的事,
亦是有趣的地方。
只要做到和而不同、體諒包容便可以了。
很喜歡大家在這裡發表的一切。對於相處,在過去的三星期裡,有著很多新的體驗。那些體驗,是我從來也未必想過的。簡單的說一句,相處是屬於兩個人的,他們倆感覺良好,便是好。外人並不可以體會得到的。
關於我的故事,如果我把它一五一十寫出來,並不是一般人可以完全接受的。我自己,也有一點驚訝於自己的接受程度。
Elaine:似乎這三個星期對你有很大的改變呢!
Stannum,你也感到我的改變嗎?我可以說的是,我好像能對事物有更深層的體會。或者,我有一個願意支持我,而又不會盲目附和的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