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只讀過王貽興的小說《無城有愛》和《十八相送》,我的感覺是,他與他出生的年代有點割裂。二十多歲的年輕作家,寫小說的文筆隱然有種上一代小說家的風範。近月在電視節目見到他,更發覺他電視上的形象與他的文字之間的鴻溝更大了,也許,這就是成名的妥協吧。
昨天我大感冒,躺在床上讀著買了不久,他的散文作品《路中拾遺》,一晚之間就嚼完了。
其中有一篇《年代誌》,他說「至於七十年代,尤其是後期的孩子,我總是偏執地認為,他們是夾縫中的一代,既帶點理想主義的遺焰,卻又未能如先輩般為理想漠視現實,克(正字應該是「刻」吧?)苦耐勞的程度比起上一代還稍有不如。理想是他們嘴巴裡永遠不可能到達的彼岸,而在此之前,他們總是面目模糊地為五斗米捨棄尊嚴與原則。」 (35-36頁)
原來,這就是他的想法。
書中有不少篇幅述及八十年代後期,九十年代初存在過的東西。雖然我的成長期比他早一點,但讀著還是很有共鳴,他寫從盒帶過渡到CD的時光,戲院前面原條的粟米,看《大時代》……
書是推薦的,但我實在要批評一下這本書的編輯和校對,已經出到第四版了,難道真的沒有人發現「克」苦耐勞嗎?裡面更難以接受的是英文品牌名字的拼法: Marobolo (Marlboro) Red Hot Hits (37頁),Dr Martin (Dr Martins)(40頁),Les Sport Set (Les SportSac)(39頁)。這本書是報紙專欄結集,我可以接受作者忙中有錯,或者負責打稿的人有手民之誤,但編輯校對都發現不到這些錯誤,如果不是他們本身水平不夠,就很明顯是失職了。天地圖書一向的編校水準都不錯,想不到這本書竟然會如此。尤其這本書已被選為今年的十本好書,作者更身為「最緊要正字」主持,很容易就給麻煩讀者如我拿出來批評嘛。
日前飯聚(飯腳跟你上次見的半同半異),席間有個有關正字的內幕故事,倒令我們笑了半天,四版仍有錯別字便顯得微不足道。
王貽興能寫,應該是不容否認的,只是我們一般都認為,能寫就不會/應出賣皮相搞娛樂(實情是大部份寫字讀書人都貌不如人兼悶蛋),能寫的就不會錯別字(他弊在做過正字)。王生不是我杯茶,不過我對他不算大討厭。他起碼,得啖笑。
其實不用對王口誅筆伐(不是指棧主,而是那些更激烈主觀的朋友),如果自己是文人/文化人,做好自己本份,當他是個藝員就可以。
公園仔:我不覺得他不應搞娛樂,但當藝員的他與寫小說的他距離太大,身為讀者有點不知所措。
如果他的文筆比較嘻笑怒罵,我會覺得舒服一點,但他寫的小說情感十分疏離,實在很難想像他扮鬼扮馬做show。今天的小說家也需要有形象,我覺得電視上的他也許應該用另一個藝名。
做過「正字」,況且更出書曰《趕走錯別字》,實在很難避免讀者發掘他的錯誤嘛。
有空把那內幕故事電郵我知,好嗎?
王貽興曾經是我喜歡的作家, 縱然我從沒買過他任何作品. (只是看他的網頁, 可見我blog的sidebar)
喜歡以往的他對文學理想的執著. 沒記錯的話他也曾是一個曾為自己不為五斗米折腰而驕傲的人. 但現在他卻成為了一個藝人, 正是感到棧主所說的鴻溝.
說實在他是不是真的為五斗米而折腰呢? 我又覺得不是. 真是令人唏噓.
我倒是覺得現代人往往都要同時扮演不同的角色。不同的崗位,就有不同的要求。一個人能夠滿足不同崗位的需要,不是更突顯出那人的才幹嗎?
陶傑也是文壇,娛壇兩棲。在電視上的他跟在電台或文字上的他簡直是大相逕庭。而很明顯他在電視上的演出都是為錢的。 :p
話說回來,我並不是由第一集開始看「最緊要正字」,錯過了開頭的介紹,所以初時還以為他跟其他兩位女主持都是新晉藝員呢。我太孤陋寡聞了。 🙁
棧主,是「形象」啦。 :p 我想棧主是用廣東話書入法,所以手快打錯。只是開玩笑啦。
Sputnik :折不折腰我實在難以評論,但當一個身份影響受眾對另一個身份的觀感時,我覺得區別開來好一點,例如金庸寫小說,查良鏞辦報;陳志雲做Management,韋家晴做聲音演出。
麥深:我反而覺得陶傑無論文字、電視、電台都是同一個人,當然電視上不那麼尖酸,言論比較收斂,但總是東拉西扯地借題發揮,說自己想說的東西。其實不知你有沒有讀過王貽興的文字作品呢?如果沒有,讀過之後,可能你會了解到我所說的鴻溝有多大了。
哎,出醜了。我用南極星中文系統,用漢語拼音打xx,就出現兩個x字頭相連的詞語,頭一組十個詞語之中只有「形像」而無「形象」,常常手快就選了,「形象」要到第二組才出現。若不是你提出,可能會常常錯下去,真要謝謝你!
我也同意,他的舊讀者可能接受不了他的新形象。這樣看來,也替他做雙面人辛苦。
現在寫email給你。
同意麥深所說的現代人往往都要同時扮不同各色, 不過之前看王貽興的網頁(剛剛才發現我的link已經不update和他新的網頁已經鏟除舊有文章), 自命或多或少都對他有點認識(又或可能是自我想象:p). 與現在的他對比, 無論身份上或待人處事亦讓我感到有鴻溝. 所以, 才感到唏噓…
至於公園仔所言”做雙面人辛苦”, 我卻覺得選擇既是他定的, 或許他已經在決定前已充份衡量過. 而這, 正是有得必有失.
其實我們也要想想,為甚麼香港這個所謂國際都會,總是養不起一個作家;到他轉行,又要被某些人看不起。
公園仔:謝謝電郵,實在想不到呢。
Sputnik :那是他的選擇,不過,看過幕前表現,我想,還是覺得他的文字好看一點。
婉雯:曾經讀到他的訪問,他的書只銷千幾,實在不是好的生存方式。可是,香港也依然養活不少流行小說作家,如果他願意轉寫流行小說,我認為會比他扮鬼扮馬好看。
婉雯, 我並沒有看不起之意. 只是感到可惜而已.
棧主, 我也如此覺得. 現在看到他在電視上主持節目, 總是覺得格格不入.
我覺得這裡討論的,都沒有看不起的意思。
要做藝員,也可以選一個比較能夠配合作家身份的形象;不是每位藝員都需要扮鬼扮馬,也有形象酷的藝員嘛。也不是說扮鬼扮馬的形象跟酷的形象有高低之分,只是這形象是否適合那藝員的問題而已。
我反而覺得以他的外形,真適合做明星 / 藝員 ( 並無貶義 ) 。讀他最近的訪問,覺得他在辯解,我覺得他無需為那些「肉酸」的演出辯解,應該繼續努力寫作……
(我都想八吓公園仔D內幕喎! 🙂 )
Chanchan :其實在他的網站看到他說很辛苦,睡都沒有時間,不知道他還是否在創作小說?如果有,質素有沒有受其他工作纏身所影響呢?
剛從書展回來,沒料到竟買了王貽興的散文集《關於愛情》,內有文章寫關於劉若英及《生日快樂》:)
Rabbit :又出散文嗎?好看嗎?
王貽興,讓我看到一個能屈能伸、努力求存的故事。只要是正當做事,文人藝人其實又有何要緊? 我們很多人年少時還在浪擲光陰、無所事事的時候,他已經要為學費家用努力張羅,早就明白何謂「生活逼人」。 現在,他只是碰到一個好的工作機會,可以多賺一點錢改善生活。也許他的主持技巧和演技仍需磨練,衷心希望他能努力把藝人的角色做好。
他的文筆不錯,內容可以啦,當是消閒書看也不壞,但他的觀點與角度則……(寫過了,見http://love2b3.blogspot.com/2007/07/blog-post_20.html)。
小藍:文人藝人實在不要緊,不過就算生活逼人,也應該選擇適合自己的路,藝人也有不同的工種,實在不願意看到他做一些不擅長的搞笑東西。如果你沒有讀過他的小說作品,你就不能明白我說的鴻溝是甚麼了。如果他再推出文學小說,讀著正正經經的文字時,腦海卻彈出作者的搞笑樣子,你叫我如何看?如果他不再寫小說,因為他的好文筆,我會替他可惜。
Rabbit :你不用擔心,我就十分喜歡劉若英;也對喜歡劉若英的女生沒有偏見。他形容的那些受歡迎的女生類型,我反而最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