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不關己,也說幾句

讀著 Jacky 寫的「有關回禮」,這幾天也有參與他提及的討論。當然,我身處海外,一直也沒有從網誌收過出席活動的邀請、試用或贈品。最接近「收禮」的一次就是 Drinkazine 留言說要送飲品給我。可惜,澳洲不能郵寄食品飲品入口,只好婉拒他們的好意了。

所以,這些針對博客的宣傳活動,真的是事不關己的了。不過,也讓我談談一個局外人的意見吧。

Jacky 問的問題,我的答案其實和他很接近:
* 「接不接受/去不去」?——邀請及禮品,如果有興趣,我會接受。
* 「寫不寫」?——會隨心而寫,絕對不認為去了或試用過就一定要寫。
* 「寫好還是寫壞」?——如果寫,一定寫真實的意見,否則就是欺騙我的讀者。
* 「申不申報利益」?——絕對會。

我覺得公關公司搞活動,無論是記者會或是網誌作者活動,他們會有一個預計有反應(會寫文章)的比率,而這個比率絕對不會是100%的。除非寫文章是發出邀請時的交換條件,否則只應當作是一般軟行銷,有如在鬧市派送試用裝或一般有獎遊戲,不應該要求出席或收禮後一定會有文章上網。一旦將寫文章與博客收贈品或中獎變成交換條件,博客就淪為商業宣傳的傳聲筒了。

讀者相信博客的推介,很大程度是因為相信作者評論的產品是作者本人真實地用過,而評論是他們真心要對讀者說的說話。如果在這裡滲入了收受禮物而要回禮或「俾面」的話,博客在讀者眼中的可信程度就會大大降低。

例如某用品寄來試用裝,但我用過之後,不覺得特別好或特別差,甚至對自己沒有甚麼用途,根本難以下筆,但為了「俾面」而勉強寫些言不由衷的評語,或只如賣廣告般鳴謝他們送禮,網誌就成了鱔稿園地或者廣告雜誌了。

也說一些我工作上類似的情形吧,很多時建築材料公司都會邀請我們去一些活動,新產品發佈會等等,通常也會有飲有食,間中也會有抽獎。當然那些公司辦活動的目的,是希望我們在設計中,指定使用他們的產品,但他們絕對不能預設一旦我們吃了一餐或者中了獎,就有責任一定要用他們的出品。如果收受利益而指定了不是最適合的產品,我們就是出賣了客戶的利益。

同樣道理,博客活動的搞手固然希望能夠刺激到博客寫文章,但出席後或試用後如果沒有特別意見,博客不應該自覺有責任一定要寫文章,因為一些勉強寫出來的宣傳文章,對讀者並無意義,而且有負長期讀者的信任。

13 Comments Add yours

  1. says:

    如果去了活動,抽獎並得到了獎品不代表「一定要寫好的東西」,但我覺得總要寫。原因是閣下認為是垃圾的東西,別人可能會覺得很有興趣也說不定。我覺得你的視界是偏向了「寫,就只可以寫得好/寫繕稿」的情況。為不甚麼不可以寫我不喜歡啊,好垃圾啊之類?

    而且某程度上,就算你楂車時人家給你借位,係唔係唔關事你同佢好唔熟都會說聲「唔該」啦。現在人家是特地邀請,一係就唔好去,如果去得都寫兩句掛?人家做的不只是借位給你行喎。我個人覺得這不是奉承,而是家教。

    另外還有一點係無人講過,活動是RSVP的卻不請自來使人難以預計資源,又或者可能去不到卻又不預先揚聲,這種就真正係無家教啦。

  2. Stannum says:

    黛:當然可以寫負面的,但也要有負面的感受才寫得到呀。有時活動參加完,贈品試用完可以是無可無不可的,勉強寫沒有內容的東西來交差實在多餘,要特別有禮貌,可以私底下電郵多謝。至於是否公開在網誌提及和鳴謝,我認為與家教完全無關。

    因為搞宣傳活動不可能要求100%出席的人都幫助宣傳。搞珠寶 function 請的名媛不一定會光顧或叫朋友光顧。記者參加記者會也沒有說一定要報導的嘛,影評人收贈券看電影也不是每齣都寫,為甚麼對博客要求特別高呢?

    屢次故意不請自來,不RSVP,或時常甩底令人浪費食物,也許就是你說的家教問題。不過大家都忙,臨時有重要事情去不到也是平常事,只要不是特意霸了位又唔去,就不用如此動怒吧。公關公司應該習慣了要應付人數出入的。

  3. 星屑醫生 says:

    結果我沒有寫文,但就決定自己未喝完12支之前,就把它的貼紙放在廣告飾櫃裡。喝完就拿掉。
    我覺得擺明說是廣告,就好過寫

  4. 星屑醫生 says:

    就好過寫鱔稿。

    其實製作好產品是他們的責任,博博客歡心或其他客戶的歡心是他們的責任。至於讚或彈,甚至屑不屑評論他們的產品,則是我們的自由。

    這才能保持博客的高貴,建立自己的博客品牌最要緊。

  5. 星屑醫生 says:

    回黛:

    你最後的家教說好有趣,不過就是結婚擺酒,你的朋友也有不請自來,或應承了不來,或明明說不來卻來… 何況參加博客聚會呢…

  6. Stannum says:

    星屑醫生:

    好同意你的說法。寫與不寫,是博客的自由,如果你不寫,下次再請不請你,則是搞手的自由。我覺得好公平。

    我相信醫生你也會收過一些藥廠送的文具用品之類,他們講究的是長線的 brand recognition ,你時常見到某牌子,可能訂藥時會想起他們,而不是收了他們一支筆﹐就要訂一些藥這種原始的交換條件。

    例如電腦商請我去活動,我回來後覺得不合自己需要,沒有寫,但或者下個月我的朋友想買電腦,我會記得這個型號適合他們而介紹他們購買。這就是長線的宣傳,而不是短期即食麵式的效果。

    再者,我們見網友出席後沒有寫文,會不會是他們對產品有意見,不想公開說而私下向主辦機構反映了呢?很難單憑沒有出文章這一點就說人又食又拎。

  7. says:

    Stannum:

    你好得意,點解會寫我動怒呢?我都只係以事論事o者。只係大家觀點角度不同,同埋可能你唔響香港無見過真正活動時發生甚麼事,所以再講下去都無謂。

    星屑醫生:

    你令我覺得我應該生孩子,因為我的家教level比你嚴。

  8. Stannum says:

    黛:

    覺得你動怒,因為你用上「無家教」這詞語。我的認知是,「無家教」不單指責當事人,更同時指責了當事人的父母和長輩。在這件事中,當事人的父母顯然不直接牽涉在內,我好難想像任何人會在不動怒的情形下,用上這樣嚴重的指責字眼,株連別人的長輩。

    我不在香港,不知道實際上發生了甚麼事,我以上的討論,也都只是讀了 Jacky 的文章後的感想,談的是原則問題,而非某一特定事件。

  9. 五師兄 says:

    如我之前說過:

    本來 blogger 的存在意義就是寫的內容較真較 layman 較貼身(所以較少水份?),所以公司找 blogger 做 PR 便較已做到 word of mouth。但如果因為有了「行規」而喪失了 blogger 的獨立性,大眾對 blogger 的印象便因而有了轉變,那這 PR job 的效果便會褪色。

    冇此「行規」的話,儘管 response rate 冇保証,但起碼 word of mouth 的可信性較高(這正是當初 PR 公司點解要搵 blogger 寫而唔自己落廣告/鱔稿的原因:唔係貪平,而是更 meaningful and effective)。

    如果褪了色都唔緊要,咪唔好搵D出名的 blogger 囉!出名的 blogger 寫又驚話假,唔寫又驚唔好意思。其實出名的 blogger 又唔係等如真係寫得一定好。再者,寫來寫去都係果幾個人,睇得多唔厭都會唔信啦!

    倒不如搵D正常的 Xanga 人寫仲好。大家以為出名 blogger 多人睇。但正常 blogger 的朋友(以及朋友既朋友,再一傳十、十傳百)已經夠多 word of mouth 啦!

    做大眾 product 的 PR 無非都是想入屋入室入心 jer,多人睇的 blogger 反而似雜誌,少了貼身貼心的效果!(以後你地班大姐大哥冇人搵,唔好打我!我只是當自己在講書而已……)

  10. 星屑醫生 says:

    回五師兄,
    我倒從不覺得你的blog 似雜誌喎,一樣很貼心啦!

  11. 星屑醫生 says:

    我估還是學「請客」:兩肩承一口,去了吃就走,正常表現,正常反應就ok。

    我們有市場價值的話,以後自然陸續有來,沒有市場價值,自己捧自己上天也沒有用。

    有時有宗旨可能效果更好也未定。

  12. 五師兄 says:

    of course. 我都唔係我話果 D 「出名的 blogger 」……

  13. Stannum says:

    五師兄:你的分析很好,我覺得博客無責任隨商家的宣傳策略起舞,博客不是一種職業,不應該有行規,更不存在甚麼禮貌、道德和教養問題。

    如果搞手要求到場或收禮的人一定要以寫文章作回報,就請在邀請時說明這個條件。博客就可以選擇是否接受。

    不過這場討論還未見到商家或搞手表達不滿,不知道持「不寫文等於沒禮貌」這種意見的網友是代表搞手說話還是個人意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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