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前提到 1993 是我大學時代對建築設計開竅的年頭。其實那一年有兩個際遇完全不同的學期。上學期就像今年上半年一樣事事不順,下學期卻雨過天青,更突然對建築「懂了」。當中的轉捩點就是寒假中我申請在設計科調到另外一位導師教的一組上課。
話說每個學期我們都要交一個主要設計,從學期初開始每星期向導師提交草圖、匯報進度,導師會提出意見,然後我們就回去修改,直到學期終將設計圖和模型完成呈交。之前兩年的學習,自己的成績雖然不錯,但其實一直都靠遵照導師的意見修改,但除了一些實用上需要改的東西之外,一些在美學上、或概念上導師認為要修改的地方卻其實是不明原因的。1993 上半年,我被編配到一位在知名建築大行上班,公餘來大學任教的兼職導師帶領的一組。我每星期問他對設計草圖的意見,但他卻十分寡言,總是對一些細微的地方提點一下就算了,但照他的意思修改之後,下星期他卻對他自己提議的東西作出批評,好像對自己上星期說過甚麼完全忘記了般。這樣拉鋸了大半個學期,某星期他終於說那次的草圖很不錯,於是我就放心將這個設計定稿和製作模型。誰知到評分時他又改變主意,批評起他自己說過很不錯的東西來,最後分數當然比我預計的差很遠。
學期結束,我在寒假中思前想後,決定下學期開始前向負責我們三年級的主任投訴和要求轉到另一組。得到批准後我轉到一位全職女導師那一邊,兩個導師簡直就像天與地之比,她看到草圖,會追問我為甚麼會這樣設計,然後按照我的概念來提出意見,而不是告訴我她認為應該如何設計,將她的概念強加在我的設計上!
1993年的下學期讓我意識到作為設計人,我必需要有一個中心概念,整個設計的成敗就視乎這概念是否合適,和最後的設計能否實踐它之上。這個學期我學到設計時首要的是想出一個中心概念,然後盡快將它向導師或客戶解釋,獲得接納後,整個設計就圍繞這個概念來進行,過程中亦要用它來衡量任何添加或改動是否合適。這個方法,我從大學生涯,直到今天,都一直受用。
这种情况,我们大陆人叫“有主心骨”。人要有自己的主心骨,才不会随波逐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