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香港後這幾年,已經出版了十多本小說。
近來出版社的花招越來越多,每年書展中的簽名會已經是指定動作,還有與贊助商的各種勾當,例如上一本書與香氛有關,書中就夾入了香水的優惠券。畢竟我寫的是流行小說,就算千萬不願意也要儘量配合。不過,我的出版社還有點底線,至少沒有逼我將書中寫的香水改成贊助商的品牌。
我的簽名檔比起那邊的美女作家和推出減肥秘方的電視藝員,當然是不夠熱鬧,但簽名的筆也總算沒有閒暇停下。
簽完了兩個學生讀者買的書,發覺我的筆有點漏墨,把手指都染黑了。我低頭從口袋中想找紙巾,忽然排最前的讀者把一包紙巾遞給我。手的形狀似曾相識,但與從前不同的是,指甲塗了血紅的寇丹,和無名指上耀眼的指環。
我驀地抬起頭,手的主人,真的是你。
我接過紙巾抹手,笑了一笑解窘,故作輕鬆地說:「好久沒見……」
你好像以前一樣地側一側頭,微微把眼一瞇地說:「是啊,有沒有十年?」
「哈哈哈,差不多了……」其實是七年四個月零八天。「……這些年,你好嗎?」
「四年前結了婚,丈夫是做生意的。」
「你在幫丈夫工作?」
「噢,沒有沒有,丈夫的公司上了軌道,我也幫不上忙。而且他也不想我太辛苦。」
「你那時不是要回來闖一番事業嗎?」
「唉,那時真傻。以為當事業女性很容易,這裡的辦公室,工作能力是其次,懂耍手段才能突圍,如何努力工作,表現如何突出,也敵不過被人背後中傷。被裁員了兩次,工作總也找不到,幸好遇上了我的丈夫。」
在工作上走投無路,也記不起在遠方有我。我對你說過如果工作不如意,就回來找我。你沒有回來,是把我這番話忘記了,還是我已經從你心裡面消失?我有點受傷的感覺,勉強擠出一句:「原來是這樣,你的事業就是相夫教子咯。是了,有孩子嗎?」
「嘻嘻,沒有啊。我不太想生育,你記得我姐姐吧?她一連生了兩個孩子,體重暴增了40磅,如果現在你見到她,一定認不出她呢!不要說生孩子,我們大 了幾歲 ,要保持身段都不容易。啊,你們出版社的《任叮呤瘦身大法》出版了沒有?她有沒有簽名會?想看看她的真人是不是真的那麼苗條。」
我呆了。你雖然不像你姐姐般胖了,外貌沒有改變,但你的說話和思想變化之大,我絕對不能認出當年和我朝夕相對的那個你。我很混亂,盡力維持平靜的面容,向身邊的出版社人員問:「那個,任甚麼呤的簽名會,甚麼時候舉行?」
出版社人員大聲說是下午三時,你面色有點沉,喃喃地說:「還以為一次過可以拿到美容天后和任叮呤的簽名,原來相隔四五個小時。不過來到會場碰巧你在 ,見到你這個名作家,拿到你的簽名也不錯。」說著就把剛買的新書遞上來。原來在你心中,我只是一個「名作家」,我的簽名是你拿不到任叮呤簽名的替代品。
我寫了你的名字,邊簽名邊說:「你有看過我其他的書嗎?」
「看過兩三本吧!這幾年你這麼出名,一定賺得不少了。啊,是了,你當年不是說,如果將來出書,要將我們的事成一本小說嗎?有沒有實行?是那一本呢?」
「啊,沒有沒有,沒有任何一本全篇是真人真事,小說大都是虛構的人物和故事啦。」其實,差不多每一本都有一些我和你的小片段,如果你看過,一定會察 覺。我不禁懷疑,覺得你說看過我的書是假的。我本來想一併把我的電話聯絡寫在書上,但最後卻收了筆沒有寫。我突然覺得一直壓在心中的某種東西已經消失,心 情變得很輕鬆自在,還笑了出來。我抬頭看著你,把簽好名的書遞上,說出一句今天已經對來捧場的讀者說了幾百遍的:「希望你喜歡。」
「可不可以簽多一本送給我,給姐姐看也好?」
「我今天沒帶贈品書來,他們在那一端售賣,我又不能走開,改天,改天吧。」我笑著說,隨手也將剛才你給我,沾滿墨跡的紙巾扔到廢紙簍中。我曾經願意把我的所有都給你,但今天我拒絕你的要求,不是因為我忘記了當天的你,而是……
我不認識今天的你。
對一個人的愛, 有時會隨年月而加深, 有時會漸淡而至遺忘.
離開後,我看著你給簽名的那本書,眼眶充滿著淚.
你的書,我一隻字也沒有遺留過,每一個小片段,小故事,仍然留在我心.
當我看到你故事內的某位主人翁說:「感到痛苦,不要忘記我.」那刻,我只能對著這幾隻字抖震….但倔強的我,回來又顏面何存?
為著面子,為著安定,我決定和那個男子一起…….我已經變了,變成一個俗不可耐的人.
但你,仍然留在那無限美好的年代…
唯有不談你那小說內的精彩內容,去說任叮呤的瘦身大法,令你覺得我低俗.
唯有和你說我不喜歡生育,去隱瞞我丈夫早有外遇,不要為我背負無聊的諾言.
唯有忍著痛去親自結束這個故事,讓你走出這個死胡同……對嗎?
想和你要多一本小說,因為知道你下一本將會沒有我,和你說過要送一本小說給我…..可惜,你最終也沒有送.
意想不到,你這麼快便將我放開.
想到這裡,眼淚已經控制不住了……
對不起,post 完才想到,或許破壞了氣氛.不喜的刪掉它吧.
Pema:對,時光對每個人的影響都大不相同。
泥:你知道嗎,你這個留言是我搬站前的最後一個,很高興有這個互動性的故事為Typepad的站作結!很喜歡你寫的這一段,原文對女主角的感覺是十分負面的,謝謝你將她立體化!
一元復始,萬象【更新】,恭喜~恭喜~(哈~)
P.S.:Sorry~唔貼題~嘻~
賀棧主喬遷之喜。
棧主寫的經驗我有一點點(只是很少很少的一點點,不能太多呀),泥後續的很有意思,我也主觀的以為對方會有一點點這樣的情懷。
另想問棧主,人氣是pageview嗎?用的是哪個plugin?
看完有點感慨呢…
謝謝小白熊和公園仔的恭賀!
公園仔:只是一點點嘛,我明白的。對於愛過的人,始終也認定她們有正面的情懷,這種自欺,也令自己好過點。
「人氣」沒錯是 Page View,Plugin 叫 Countpost ,還可以列出最受歡迎文章呢!
Middle:其實這篇是從你出版小說得到靈感呢,在你文章的留言裡,有網友想要你的簽名,便聯想到作家的簽名會……
為你和泥寫的這故事鼓掌。
Stannum的淡淡然,泥的激蕩,讓這故事,如一個人靜靜走遠,然而,在另一個人記憶中定格的不是背影。
那濃濃的淡,讓人忍不住續下去的。
萱言:泥續得很好,利用了原文中的每一個情節,又解釋得合情合理。我完全沒有想過會有誰來續,讀到的時候我也很驚訝。
多謝~~~我還擔心會影響氣氛呢.
不自覺地認為她背著心,是因為人大了,遇見故人或舊情人,說說住事是自然不過的事.
但她卻沒有那份已過去,不在乎的自然…….
便為她和自己寫下這一篇吧.
喜歡這故事,會參賽嗎?
第四屆全港微型小說創作大賽
公開組(十八歲以上人士)
冠軍(1,200元) 亞軍(1,000元) 季軍(800元)
優異獎五名(500元) 推薦獎十名(300元書券)
截稿日期 2006年3月6日(以郵戳或電郵紀錄為準)
作品連同參賽表郵寄或遞交:
或電郵到 mini_novel@qualiedcollege.edu.hk
Now do it:謝謝你的資料,我因為身在外地,不打算參加了。
各版主憑喜好刪減網站,被踢出局從不認為對方需要給我一個解釋。但,這次在你的連朋結友看不到 我的網,就要向你討個說法了,嘿嘿。
事關這期間恰恰是我貼你的小說,有擅自「潛建」之後。你在表達你不喜歡我自把自為貼你的小說?
我喜歡光天化日的坦白交往,請說明。
你選擇緘默的話,我當你默認,嘿嘿。
刪了你的連結,因為看見你的站未經許可:
1. 把我的原創小說完全轉載。
2. 盜用我的手的照片(我在flickr 的所有照片標明 All Rights Reserved,表明不准盜用或轉載)。
我覺得不被尊重。
我差点为你的解释鼓掌叫绝。
好,我总算明白了~
你觉得不被尊重?
我想问 Stannum 君,可记得——
1,你在版面答过我:你可以用我站的相片,但要加上本站连接?(大意)
2,看过你讨论盜用或轉載的文,你认为指出原文出处,加上连接,应该可以接受。(我的记忆)
而且,我轉載你的文,大家有目共睹,在你站上有迹可寻。你不喜欢大可通知我。如斯处理,出手小家。
是了,说来说去,都是Stannum 君以前的旧语录,对今天的Stannum 君来说,的确不尊重。
我还是为自己鼓掌叫绝吧,竟然还有话说。
萱言小姐,幾點回應:
1/2005年2月25日,閣下在我的捕捉雪梨一文讚賞我拍的雪梨照片美,並問我可否讓你在寫《布偶遊學記》時使用,我覺得把雪梨的風光照片用在你的雪梨遊學記並無不妥,便應承了你。但你此次取用的並非該篇文章提及的圖片,而且也不是用在你的《布偶遊學記》,而是一篇與遊學無關的小說內。
2/2005年5月26日,我對於轉貼的態度:
「而且,那些「抄家」如果是真心和人「分享」的話,在網上比印刷媒體更加容易可以達成,因為只要放一個連結,就可以連到原站原文,何必費神轉貼呢?就算真的需要轉貼,也必須列出原作者名字和文章來源,最好還是附加回原站的連結,這樣就算原作者發覺了,也不致引起公憤。」
我先說明網上實在毋須轉貼,然後討論如果列出作者和來源,會比不列出為佳。我說不致引起「公憤」,並不是「可以接受」,或原作者應該接受如此的侵權。況且你已經trackback和連結我的文章了,根本就不是「真的需要轉貼」。我的態度一貫如此,並無突變。
3/如你所說,我連結甚麼網站是我的自由,不想再看,不想再推介了就刪除,不需要向誰解釋。我已經沒有登門指出你侵權,只默默地刪除我認為不想再看的連結。但你竟然反而要向我「討個說法」,我說感到不被尊重,已經是我認為最克制的說法了。
原來你是寫小說的,我現在才知道。不奇怪你的網站會有幾萬人 visit 。我從來不看香港作家寫的書,所以應該也沒讀過你的作品,不過,可不可以告訴我你的筆名還有寫過哪些書?
Milk: 啊,我本人不是寫小說的,也沒有出版過任何著作,只是間中在這網誌上寫些小故事。這一篇的男主角就是寫小說的,可能因為用第一身寫,所以你有點混淆了吧?
看了你這遍文章有一段時間了, 心裡有些感覺。
有時在想, 能活在世人眼裡的幸福, 而當時人也是同樣的想, 那應該為對方高興才是啊!刻意逃避俗氣, 有時反而變成另一種俗。
就因為她當天在你心中佔有一個重要的地位, 在回憶裡她總是那樣的美好, 所以今天你容不下她的俗。但往事過去了, 甚麼也沒法從來。或許變的不止是她, 也包括你, 只是你沒察覺而己。
氣她不如意時沒回來找你, 氣她把你的許多都遺忘, 也氣她變得這樣的”不堪入目”。只因她當天是如此的重要。然而, 想要求在回憶中的人, 在現實生活中也不變樣, 我想是不太可能的吧!這樣有些苛刻, 而且,老實說, 也帶點自私。
我們沒有權利要求別人”不變”。知道她活得好, 活得如意, 已很足夠了。要在心裡容得下現在的這個她, 才能讓自己真正的釋懷。
朋友, 你有足夠寬敞的胸膛嗎?該是時候讓自己好過點了。
Lice :歡迎你留言,你會這麼苦口婆心地勸小說中人,想必是有類似的經歷吧?
很用心的网站。。。
小五:謝謝你來訪,有空多來,多留言談談呀!
有些时候,虽然表面上装得不在乎或是不记得了,但是有些记忆是不可能磨灭的,就象开在夏天末尾的凤凰花,再美再耀眼的颜色都掩盖不了她华丽外表下的辛酸,有点象是以乐景衬哀情吧。
事過境遷,再回首,猛然發現當年的我走不出[小文人]心態,或者說[小女人]姿態… …心胸不夠寬敞。
換了今天來面對,斷不會有如此剛烈的[割席]之舉。
當年對人指指點點、說三道四,雖然全然是幼稚園同學間的嘻笑關心方式,但,直截了當得讓人難堪,全然不懂因人而異。
應該引以為戒,這堂很好的為人處事之課。
每個人應該總是在成長中… …
今天,我想說:
(1)對不起,當年未得首肯前貼了你的手的圖片+全文。
(2)謝謝你,跟人分享的一切。
(3)祝好。
兩年多後再收到你的留言,有點驚訝。
我想,人生閱歷越廣,會更明白人人也會有對事物不同的看法和底線,一個人認為無傷大雅的,別人也許會有完全不同的看法。這些年來你在雪梨,也許會有這方面的體會吧?
也祝你在雪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