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四年的光影證據

Movie飯後,我如常坐在書桌前,在燈下上網。本來在看電視的小瑩忽然問我:「你把結婚照的卡片放那裡去了?我忽然想起忘記了寄給一些朋友。」

「差不多一年了,現在才寄?」

她沒答我,卻追問:「搬來這裡時,這些東西是你收拾的呀!」

「不是和相片簿放在一起嗎?」

「找過了,不是。」

「……那,大概在我那邊床頭櫃的抽屜吧。」

小瑩走進睡房,家中只剩下電視的聲響,我想她一定已經找到了。我覆了幾封來自香港,日本和加拿大的電郵,然後隨手瀏覽著常去的電影網站,想找一套片明晚看。小瑩逢星期四加班至十時,由於她不看電影,她加班的那一晚就成為我的電影日。有人覺得獨個上戲院很寂寞,不過,想欣賞的其實是電影呀,漆黑的兩三小時,根本有沒有人坐在旁邊也沒有關係。雖然,有時看完電影,沒有人和我對片子評頭品足,是有一點欠缺。但小瑩在戲院裡,每每一關燈就會覺得不安,如坐針毯;我絕對不想小瑩為了遷就我,陪伴我而忍受恐懼。

咦,為甚麼小瑩全靜了?我揚聲:「找到了嗎?」沒有回應。

「找不找到?」我邊問邊走進房間,竟然發覺她把房間裡所有的燈全開了,幾十張戲票放在床上,看得出神。我看得呆了,原來她結婚照沒找到,卻發現了我儲起的一些舊戲票。

「這些真的這麼有紀念價值嗎?信封一個套一個,還放在床頭,每晚伴著睡嗎?」

「不過是舊戲票而已。」

「你看,九四年八月二十日,九月、十月,「飲食男女」、「Four Weddings and a Funeral」、「Forrest Gump」都是你和舊情人一同看戲的戲票,每一齣都有兩張,一雙一對的,你還留到現在?」

「我又不是近期背著你和別人約會。九四年我還未認識你呢。而且,我和美影的事,一早都告訴你了。」

「就是這麼久了,連戲票印著的日期都褪色了,你還是記掛著她!」

「我和美影已經分手八年了。從她九七年到日本工作,我也沒有見過她,你吃甚麼醋?」

「既然已經分手,我們結婚後你還將這些搬來新房子,不是還想著她是甚麼!」

「你看看桌上,近期我自己看的電影我也保留戲票。只是想保留一些電影的記憶,想記得自己看過甚麼戲罷了。這是一直以來的習慣,不是想念舊情人。」

「你現在自己去看的是一張,這一些是一對對的,當然不同!如果我常常和你看電影,你現在留起的也是一對的,也許我能夠容忍,但……」小瑩竟然有點哽咽,這立刻把我剛才動的氣冷靜下來。

「不如這樣,我在你面前把戲票每對撕掉一張,好不好?」

小瑩憤怒的面容逐漸消失。我把戲票每張撕成八片,碎片堆在一起,光源從各方照射,陰影很多,卻淡。小瑩終於有點笑意。我問她還找不找結婚照的卡片,她一邊說要,一邊就去翻其他的抽屜。

我把碎片捏在手裡,步往漆黑的廚房。我沒開燈,摸黑打開垃圾筒的蓋子,把碎片放進去。我泡了一杯茶站在廚房,望著窗外車燈掩映,把我自己的影亂投在牆上。我有點心虛,因為我剛才撕戲票時在心中對自己說:撕的是自己的票,留下那些是美影的……

93 Comments Add yours

  1. Elaine says:

    誰說我們不可以記掛我們的舊情人呢?以前的我不能接受,但是現在才明白那是一種我們不可以忘懷的一份感情。

  2. Anonymous says:

    來看.問句好.

  3. Holiday says:

    愛令人妒嫉,令人心胸狹窄。

    有愛的人,永遠只是扮大方,不是真大方。

    她就算明瞭你想儲戲票,但她的心總會不安,分秒再想起,想這想那,這就是女人。

    男的應從另一角度去想,假設身份掉轉,你又點呢?你真可以大方?答案是:冇可能!

    過去的感情,只能永埋心底,所有的物件,一把燒了。保留下去,簡直自尋煩惱。

  4. Elaine says:

    並不是所有女性也是一樣的。不過不和你爭論,因為你還沒有經歷過,所以你是不會相信的。

  5. Stannum says:

    Elaine + Holiday:
    我想大概不能一概而論吧,有人接受得到伴侶對舊愛的回憶,有人就妒火中燒。如要像 Holiday 所說一把火燒掉舊物件,不是人人都做得到。其實最初本來想寫小瑩要找結婚卡片寄給舊男友,以作對比,但後來覺得情節太複雜,就只聚焦在戲票上。

  6. Holiday says:

    >>有人接受得到伴侶對舊愛的回憶,有人就妒火中燒。

    可以接受的人好少好少,我見到的常例,就如你上面寫的,發脾氣、大鬧一場,又何必呢!

    所以,我的建議就是(切)底一點,放在心裹較安全。

  7. milliebreath says:

    我接受那是他的過去,明白那些回憶不可改變,但偶爾想起,表面沒什麼的,心有時卻酸酸的。或許就是holiday說的扮大方。

    當然想想他的好,那酸酸的又會變得甜甜的。

  8. Stannum says:

    George︰
    很多部份都有出處,我通常會保留喜歡看的電影戲票,最近一首歌「思覺失調」亦提過,就成了故事主線。自己的舊同事有種戲院漆黑的恐懼症,就成了小瑩的病。題目中的「光影」從Tale的光影記事而來。我也說過,上篇「永恆的戒指」是從你的珠寶網站得到靈感。寫故事的素材,大家週圍俯拾即是呀。

  9. george says:

    wonder when did u get some many ideas from, envy you.

    milliebreath i feel the same too. sad ending but good memories remind

  10. george says:

    correction
    so many ideas?

  11. Stannum says:

    Holiday & Milliebreath,
    我想如果我是男主角,妻子的接受程度有多少是難以估計的。她可能完全不介意(如Elaine),可能她又會扮大方(如Milliebreath),她又可能接受毀掉一張票(如文中小瑩),或者是堅持要全撕掉(我猜Holiday會)。所以,如果是頭三種情況的話,我的珍藏都可至少保留一部份,因此我絕對不會先主動全部毀滅掉啊。
    這篇願意留言跟我討論的是全女班,眾兄弟那裡去了?

  12. tim says:

    女人多數是很小器的,想住舊情人,都唔好俾佢地知。
    我有時諗,如果一個鳏夫,他再婚後經常想起亡妻,他去拜她,他的新伴侶會不會吃醋?
    我以前天真地覺得,應該不會,因為這才是個有情有義的好男人嘛。不過我的想法現在改變了。

  13. Holiday says:

    Stannum & Tim:

    兩位男士,如果你的另一半留下以前拍拖的照片及禮物,你會點嗎?冇所謂?

    而我以上的講話,只是建議一個最冇麻煩的解決方法。
    Millie 寫的酸溜溜的感覺最常見。

  14. Stannum says:

    Holiday: 我不介意。

    Tim: 你說的情形,我見過一例,很介意。「前度」是生是死,是沒有關係的。

  15. tim says:

    holiday:我都不介意,但我老婆就幾介意。唉,人生匆匆,過去的始終確實發生過,怎樣說都只是回憶,如果同現在的老婆有緣無分,又唔知佢鍾唔鍾意我掛念佢呢?
    stannum:是李英豪《給煜煜的信》和他的再婚令我有這個想法的。

  16. manics says:

    我喜歡你寫既短篇. 撇開故事性唔講, 我喜歡當中的時代感, 而且部份故事牽涉既地方往往唔單只一處, 我鐘意睇呢類短篇小品.

    (呢個留言有少少九唔搭八!)

  17. Stannum says:

    Tim兄:《給煜煜的信》我少年時代看過,不過當時是小朋友,不太了解書中的情感,哇,有沒有十七八年?

    萬力兄:好多謝你的支持!無寫文章十幾年,可以寫得出這樣的東西,自己都覺得出奇。不過,時光飛逝的感覺,就係中學時代寫唔出的。

  18. 亞維 says:

    也有保留有關心儀那人的東西,書信,相片等等。把它們收藏得很密實,不再觸碰,只希望它們好好的待在那裡,永永遠遠。

  19. Holiday says:

    是否介意? 似乎要看年齡及性別。

    年紀大多數不介意,
    男人又多數不介意。

    因大家對愛的看法不同,
    女人較喜講一生一世,心中只有一個你。
    男人較注重 — 對妳好 就得啦!

  20. 收買佬 says:

    亞維,好耐無見!

  21. Stannum says:

    Holiday:
    其實,人與人之間的感情,有甚麼是意料之內的呢?

  22. Holiday says:

    亞維,你所講的:(把它們收藏得很密實,不再觸碰,只希望它們好好的待在那裡,永永遠遠)…好多人正在做緊,但故事總是這樣發生:

    那天,她為了給他一個驚喜,翻轉全屋,去找那對蜜月旅行買的情人木偶,來紀念結婚五週年,但是她發現我所收藏的東西(初戀的所有記憶都在那裡,情信,禮物,相片等),

    結果一:她全部丟掉了,又大哭一場。
    結果二:要我解釋,煩了一輪,之後她經常拿出來說。
    結果三:她說不介意,她也一樣收藏初戀的回憶,還拿出來給我看–他們那親暱的相片,她跟我說:初戀令她刻骨銘心,難以忘懷,我突然覺得有點酸酸的。

    收藏是個方法,但結果總是意料之外的事。。

  23. Holiday says:

    所有,除了學識點去愛,還要學識點去放低。

  24. Elaine says:

    我們不能面對的,可能是我們自己的感情。我們不容許自己有酸溜溜的感覺,可是我們有沒有想過,這酸溜溜便是愛的印證。當你不再對某人有這種酸溜溜的感覺時,也代表愛情、感情已死。

  25. tim says:

    Stannum:
    《給煜煜的信》我沒看過,那時……我還在唸大學吧,人人都說這本書感人,但不久李英豪就再婚了,嫁給他的那個藝員我忘記了名字,當時我想,她是喜歡李英豪的情義吧,所以我以為大多數女人是不介意的。

  26. sidekick says:

    《給煜煜的信》? 我都有睇, 好似唔止一本添, 佢太太係夏淑敏?
    我都覺得o個個李英豪好正(雖然佢一d 都唔靚仔), 後來知佢結婚, 有d 意外! :p

  27. 亞維 says:

    亞維,好耐無見!
    —-
    咩丫收哥,我差唔多日日都去你間shop逛下,冇出聲jar ma!
    我都係你的超級粉絲黎ga!

    ^0*

  28. Stannum says:

    一篇小說引來二三十個留言,實在始料不及。似乎男女相處的話題很能引起大家的興趣。

    Holiday:不毀滅收藏不代表放不低呀。同樣,就算一把火燒掉,也不等於放低了。

    Elaine:那麼,你在「能夠和你的他一起分享那些掛念,那份回憶」的同時,是否有酸溜溜的感覺呢?

    Tim + Sidekick:李英豪寫得很深情,會感動人,或者甚至吸引到後來的太太。不過,再結婚之後,太太能否容忍丈夫記掛亡妻,就很難說了。

  29. 亞維 says:

    亞維,好耐無見!
    —-
    咩丫收哥,我差唔多日日都去你間shop逛下,冇出聲jar ma!
    我都係你的超級粉絲黎ga!

    ^0*

    結果總是意料之外的事。。

    Holiday,其他人怎樣處理這類’意外’事件我不知道,但是我想我是個頗念舊的人,除了保留情人的東西,我還有保留小時候打針紀錄,A4size的高達貼紙、兒時玩具、學生乘車證、上課時間表、舊書籤、小學至大學的功課等林林總總…對於身邊人的怨艾只好辯說那一切都是我生命裡不捨的部分。如果我選擇的那個人是對的,她一定明白我。若然真要把那些丟掉對方才可以釋懷的話,就照她意思做吧。

  30. Stannum says:

    亞維:「兒時玩具、學生乘車證、上課時間表、舊書籤、小學至大學的功課等林林總總」我都有呀。我重有舊書單,戲劇比賽劇本,辯論比賽辯詞,小學用「墊底板」,筆盒等等。再講下去,其他人會不會覺得我們很「難頂」?

  31. 亞維 says:

    照存量計都係你「長情」d!
    如果這樣屬於「難頂」你比我更勝一籌lor!
    ^0^

  32. sidekick says:

    較特別的舊物, 我有: 幼稚園成績表, 兒時的毛毛公仔好多個, 小學的紀念冊三本, 中學筆盒好多個, 朋友們給我的信, “草”o左好多年的書簽… etc etc…

  33. sidekick says:

    你兜傻人, 你應該將放o向收收o個邊段文字放呢度, 然後trackback 佢嘛, blogspot冇trackback, 咪人手trackback囉. 此乃Blog精神, 將自己o既文字盡量放番自己處, 如果唔係, 同newsgroup 有咩分別?
    當然, 你同收收相好至此, 你梗係冇所謂啦, 我明~
    我不過是在說: 要善用blog而已~ 🙂
    此文

  34. Holiday says:

    >>不毀滅收藏不代表放不低呀。同樣,就算一把火燒掉,也不等於放低了。

    stan: 不要扯得太遠,燒毀的只是–証據,所謂寧俾人知,莫俾人見、心裡是否放低,見人見智!(但起碼另一半無從推敲)。

  35. says:

    你好,已上過你的網多次,祇是無留過言。看,已三十幾個留言,讓我也來湊熱鬧。
    記得有段時間好欣賞李英豪,亦看過《給煜煜的信》,當時還細,好感動,但無幾耐知道佢結婚,除了同sidekick一樣有d 意外,重開始覺得他寫書時可能作大了。因為一個人對太太這樣忘不了又怎能在這麼短的時間作了個重太變化呢?結果便把書掉了。
    長大後,開始覺得若太太在世時,男人無珍惜這份愛,又沒有表示過愛,日後太太死掉時,再做什麼也是徒然。我就是這樣想…
    至於下一任太太會怎樣?可能日子久了,丈夫還是這樣忘不了,應該會醋意漸生。
    唔好意思,多口,多口了。

  36. zz says:

    其實,舊物只是物,扔掉更好.所有美好的回憶,全留在心裡.這樣真可避免不必要的麻煩.我個人比較冷血,情信情書在改朝換代後,就全撕毀,不著痕跡.幹嘛要留存下來呢?反正都過去了.這是我的想法.
    酸的感覺不好受,為了減少這種情況出現,我只會催眠自己,說其實我也有暗中想想舊情人啦,他現在這樣,也沒什麼大不了.一想到追求平等,就好.
    酸,有時候,也是一種愛情催化劑.沒有醋的愛情,都不濃烈.

  37. Stannum says:

    Sidekick︰又係wor,我無捻到人手trackback呀。

    Holiday/ZZ︰不少女性處理感情時,比男性決絕,過去了,就甚麼都不留。

    芊︰歡迎來訪。「把書掉了」?你覺得他「作大」,當成小說就可以了嘛……

    ZZ︰非常同意「沒有醋的愛情,都不濃烈」。

  38. Holiday says:

    >>長大後,開始覺得若太太在世時,男人無珍惜這份愛,又沒有表示過愛,日後太太死掉時,再做什麼也是徒然。我就是這樣想…

    芊:人總是在擁有的時候,不懂珍惜,失去時,才後悔。(這乃人之本性)

    所以,我會坦白去表達我對他的愛,用行動及言語。

  39. tim says:

    stannum、亞維、sidekick:
    想你們不是住宅很大,就是未有兒女。
    現在,差不多是我兒子買三件東西,我要丟掉自己一件東西,否則全屋都是物件。
    至於前女友的東西,本來有保存,現在所剩無幾,主要有三個原因:搬一次家,遺失三分之一;老婆發現,被迫丟掉;前女友的書和信,已經發黃發霉,就像逝去的愛情一樣,不如掉落垃圾桶。

  40. sidekick says:

    老掉牙的問題: 突然火災, 除個人證件外, 你會取走家裡的那些東西?

  41. 亞維 says:

    Tim 真是一個 family man。

    sidekick 你自己會帶咩野走呢?

    我會拿走屋契,證書一類。我d情書,紀念冊果d嘜差重收得密la,翻箱倒篋,聽燒死la。

  42. Stannum says:

    以上各位,我儲起的東西多數是紙張文件相片類,與證書等放在一起,加起來不夠裝滿我床頭櫃(咁似小說中人!?)的一個櫃桶,屋不用太大也裝得下。逃生時如果在床邊,可以整個櫃桶帶走。

  43. tim says:

    帶走老婆仔女。

  44. sidekick says:

    STANNUM, 一篇小說引來四十強個留言,實在嚇鬼死人! :p

    我想, 我會帶走用錢買不到的東西, 例如相簿, (如我在老家, 而不是我獨居的這地, 我一定先帶走相簿!) 出世紙 (媽媽用一個皮筴裝了這些東東, 好像連我小時的打針紙都在)

  45. says:

    之前沒留言,因為Elaine 已道出:
    [記掛舊情人…是一種我們不可以忘懷的一份感情。]

    全文佈局值得讚,只是小肚臍眼的男女角色,怎麼也愛不起來。
    那男人甚至說不出:“懂得珍惜才保留,會珍惜過去的人才懂得更珍惜眼前。妳要翻舊賬,是妳自己跟自己過不去。今天我若為你撕掉舊戲票,難保某天也會撕毀現在的什麼。…對不起,要我撕毀,做不到。就跟要我不對你好一樣,做不到。”
    不能引領身邊女人成長,一味委曲求全的男人是自找苦吃。

    喜歡女人表達醋意(當然要撒嬌),然後讚揚自己的男人重情義,順水推舟來場又酸又甜又辣的肉搏。讓那堆舊戲票淪為燃點愛情的乾柴,多好。

    況且,男人可以大意到讓妳找到的東西,大抵己不太重要。舊東西遲早是皮膚那樣的存在,不太有感覺的。一定要去掀開、撕裂,痛,讓人更確認。
    愛一個人就要愛屋及烏,做不到?靠邊去。

    此文當年也如此哄動嗎?
    你看感情的立場同當年應有不同吧?

  46. Stannum says:

    萱:

    此文沒有當年,是四天前寫的。感情的立場?喂,這是小說,內容並不代表本人立場。

    角色「小肚臍眼」是因為這是夫妻間的床頭故事,不是傾城之戀呀。

    要找一個男人能夠說出你寫的一番話,不容易。頭尾令人窩心,中段令人傷心的辯解,聽後還會轉成乾柴烈火?講者對聽者的接受程度,要計算非常精確才管用。大約是身經百戰,精於計算的男人才能做到吧?

  47. Elaine says:

    Stannum, 萱所描述的,真是太好。好的意思是,她能夠寫出一些有可能的事情。她所描述的男性,我真的遇到過。在我認為,並不是一項計算,並不是一項心計,是那種真的希望大家成長的一種。

  48. Stannum says:

    Elaine:
    世上有各式各樣的女子,你能接受,是你的個人性格使然。我相信曾經留言的各位女網友,對這番話的接受程度和反應也不相同。

    所以,這一番話,我覺得男主角是說不出口的,尤其一句「妳要翻舊賬,是妳自己跟自己過不去」,一句已經很傷害對方了。尤其小瑩是因為一種病態而不看電影,不能跟丈夫留起一對戲票。

  49. 萱言 says:

    Elaine:
    妳真幸運,碰到過。看來妳正享用那段成長經驗。我可在等待這種男人進入生活哩。(等了那麼久不怕再等,嘻嘻…)

    Stannum:
    對不起,一向粗心,只看到“94年的…”,沒留意到並無“舊作”字樣。

    >[尤其小瑩是因為一種病態而不看電影,不能跟丈夫留起一對戲票。]
    她有權吃醋,但叫人撕戲票就過了頭。以柔克剛,有那麼好的理由惹人憐愛,為何要選做“施虐者”?她只需要自然流露妒意:[我真希望跟你看了那麼多戲的人,是我。不能陪你看戲,是我最大的遺憾。想到陪在你身邊的是另一人,我…(加上眼淚)]然後,送老公一件外套,希望每次看戲時用來保暖,當自己陪伴著他。
    這才是我認為的真正愛情的本色。

    可能我討厭任何暴力,包括這種為一己之快,強加於別人的殘忍。
    我始終認為一個女子為人婦後成為潑婦、黃臉婆,她的男人難辭其究。
    關於你說的[傷害],我只想說:一株花樹,有時真的需要剪刀以[傷害]的手法去幫助它… …

    很高興可以參與這次空前沸騰的討論。
    你的新小說較舊作出色,沉默的歲月,磨礪你更好了,恭喜。

  50. sidekick says:

    STANNUM說的:「要找一個男人能夠說出你寫的一番話,不容易。……要計算非常精確才管用。大約是身經百戰,精於計算的男人才能做到吧?」
    不如, 修正少少, 變為“有所經歷所練就的睿智”吧? 🙂
    Elaine, 就算你不是這樣的女子, 相信你也同意這樣”野蠻”的女子實在不少吧? (同樣, 野蠻的男士也不少), 是很多故事的典型.
    戀愛中的男女, 常常令人抓狂的, 反倒是生活上的小節.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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