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sine Wave 第六集

Cosine Wave 第六集 2006-09-12
25分28秒.4.37Mb.24kb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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節目內容:

1. 博客出書與我的白日夢—延伸收聽:開台 Blogger Cafe / 延伸閱讀:純屬虛構 / Pieces / 草飛之階 / 諾韻寫字日記(0分00秒)
2. 歌曲拼圖:珍惜相處這一刻(4分35秒) – 曲:Joseph Liu .詞:韋小文.唱:Henry Hui
3. 獨白:外婆的百寶罐(9分59秒)
4. 歌曲:Grandma’s PianoEliot Popkin(13分53秒)
5. 戲院藍圖:澳洲電影節及其他澳洲片介紹:Oyster Farmer / Look Both Ways / Candy / Jindabyne / 2:37 / The Book of Revelation(17分32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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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文歌曲來自 Sina iSong
    英文歌曲及背景音樂來自 Podsafe Music Network

  • Sakura no Piano – Kcsaito
  • Winter Wind – Jon Schmidt
  • Motion 2000 – Flattstreet
  • 28 Comments Add yours

    1. 新鮮人 says:

      以下純屬我個人主觀意見,請莫見笑:
      1) bloggers 出書真是好似你所講,人家都看過了又為何要再買呢?如果從新寫又好像是兩回事了!
      2) 外婆的讀白就給我個我一種濫情的感覺,可能是你曾經強調這裏的故事全屬創作,所以這個故事一開始就給人一種虛假設定的 pre-concept ,但是故事創作如果要有血有肉,靈感必須來自生活,如果脫離了就可能會變得有形無實了!
      最尾兩句 ” 好酸,好酸 ” 尤奇明顯!
      3) 轉换話顕時,有明顯的吸氣呼氣聲!

      就 blog 而言,個人覺得你的比我的好千百倍,所以這次的意見只算是班門弄斧,如有不對,請多包涵!

      PS: 你把聲真是好有DJ FEEL,帶點磁性,讚!

    2. Stannum says:

      新鮮人:

      關於第一點,我想我應該說得清楚些,我列出的幾位博客,除了 Middle 之外,他們的書本內容都是為出版而寫的;而 Middle 出版了的文章亦已經從網誌刪除。

      第三點,我亦留意到今次的呼吸聲大了,今次是用新買的耳筒連咪錄的,不同以前用的座檯咪。可能要再作測試,試試將貼近嘴巴的咪屈開一點。

      第二點。這個留言,是這裡收到三千多個留言,令我最 upset 的一個。不是你的批評令我 upset ,而是在這一個環節裡,我處理手法欠佳,令到聽眾懷疑自己與外婆之間的往事的真實性,我覺得很不安樂,實在難辭其疚。

      我的外婆在 1996 年 9 月 15 日離世,我這一次選這一篇兩年前寫的「所感」文章,就是想紀念自己最敬愛的親人。文章裡面的一字一句,完全是真人真事,一點虛構成份也沒有。

      我在 podcast 中,有說明這不是小說,而是一篇散文。我以為,說明是散文,各位就會明白內容是真實的。但,你的誤會說明了,我強調的力度不足,而且,我懶,沒有重新製作 jingle ,只沿用一直的「小說獨白」。更加深了你的誤會。

      我多番強調虛構的,是在「小說」欄目內的文章。餘弦棧中其他欄目內的文章,都是真實的。

      如果你認為濫情,我無可否認,也無能為力,因為我對外婆的思念,真的十分氾濫,寫著寫著,我鼻頭又酸了。

    3. Middle says:

      說起blog 的書,早陣子跟朋友說起,hompy 好似有人都出了一本書,內容是一個中學會考生的體會之類,還要跟blog 一樣附有留言者的留言…… 最後還聽說,「寫書者」其實是一個四十多歲的人。或者有機會找到多點資料時再告訴你。 =)

    4. sidekick says:

      1/ 原來有這樣的事?到了今天,你會否仍想出書呢?
      2/ 歌者的聲音有一點點像你,尤其是高音位!:p :)
      3/ 原來文章已有兩年了?記憶猶新;現在聽你用聲音再度演繹,別有一番滋味。
      5/ 可能對那齣戲完全沒認識?聽來感覺會較悶一點

      可能我用電腦聽,又沒有將音量調得太高,不覺呼吸聲之類問題呢! 

    5. Stannum says:

      Middle :哈,連留言都印出來?真是……唔知有無徵求過留言者同意呢?

      Sidekick :
      1/ 出書嘛,如果不用我重新寫,又不用我出錢的,當然有興趣。哈哈,所以我說是一個白日夢。
      2/ 我有點同感,不過我沒這麼多震音技巧啦。
      3/ 謝謝你。你當時的留言:「看著看著,混了一頓,心情就自然平復。」今日,原來都應景。
      5/ 用這個形式講,因為剛剛香港有澳洲電影節,想介紹一下幫有興趣的朋友選片。因為都是冷門片,每齣又講得短,可能悶了一點。下次選材會留意。

    6. 新鮮人 says:

      我的意見.
      如有莽撞,
      請多原諒!
      只是覺得你這個blog十分專業,
      你對自己要求亦十分高,
      所以才有”雞蛋裏找骨頭”的意見,
      希望你不要見怪!

      如果是隨隨便便說一兩句讚美的話,我想亦非是你所想要的!所以才大膽說出自己個人的感覺!

    7. xiaohua says:

      是不是每個老人都有一個八寶罐? 我阿嬤有一個,我外婆更有一間儲物房 (專門放食品的), 每次回鄉,外婆總要把我和我姐姐拉到一邊,偷偷把鑰匙塞給我們,要我們去裏面拿東西吃。唉,阿嬤阿公及外公都已去世,只剩外婆了,希望她長命百歲…

    8. Stannum says:

      從 Sidekick 的網摘見到這篇:「免費才是大道理—小說家網上游擊戰」,原來上面提到,將上載任看的文章出版成書,也是可為的啊。

      新鮮人:你明白這不是煽情作假就可以了。

      Xiaohua :也希望你外婆身體健康、長命百歲。希望她的百寶「房」能夠帶給你更多的驚喜!

    9. Sena says:

      我覺得呢,將網絡小說出版成書應該不太會影響銷路,因為始終有引起大家’追看’的興緻,可是若將短篇文章出版成書就很難說了,這等同你在網上看新聞一樣,雖然報紙只有幾毛錢,但如果你在網上看了便不想再買了,除非你是為了打發時間。
      其實在這個年代,要成為一個作家並不難,但若要成為一個有銷量保證的作家,就不一定人人都能做得到。

    10. 冬冬 says:

      你的外婆過身的時候能有你在她身邊,是你們倆的福氣。

      那天晚上我和譚媽趕到醫院時,我的外婆已完全不醒人事,我記得那時她的手腳已僵硬冰冷。譚媽說,婆婆那時應該早已去了,只是身體還靠著機器來維持心跳。我們對她說再見時,她也應該聽不見了。。。

    11. Stannum says:

      Sena :老實說,當女明星胡亂寫或請槍寫也能變成作家的話,這個名詞,也不是很值錢了。

      冬冬:謝謝你。你經歷過,就最能夠明白我的感受了。那是我第一次接觸死亡,由有呼吸有生命變成僵硬冰冷,帶給我的震撼,是很難用文字形容出來的。

    12. says:

      似乎實實在在記下自己所寫的一本書,對每個寫故事的人都有著一種魔力。

      時間與心機確實是大難題,為了一個小說比賽,這兩個月我不睡不休,每晚兩三點睡,星期六日不出街不踢波,才能 ” 嘔 ” 出了六萬五字。還要加雙眼袋,沒有精神上班,和點點頭痛。

      完成了,是興奮,但提交了後,比之前還要緊張 …… 希望盡力過後看見虹彩吧!

    13. 公園仔 says:

      我也聽了 BLOGGER CAFE 的訪問。我個人比較實際,總覺得能出書必須要文字上有一定功力,同時題材一般讀者都能投入和接受才成。棧主有編輯主動找你,而且網站本身有一定的流量,是客觀的證明。我同意棧主之前拒絕時的顧慮,但如果再有機會,可以認真考慮。當然,我覺得出書不難,要有人買才是考驗。棧主一直不敢寫建築的文章,最近一寫就有報章轉刊,其實也是證明。

      Stackey 的毅力頗值得敬佩,可惜的是他在節目中說的經歷跟不少想出書的朋友的經驗沒有甚麼特別之處,在他的網站,似乎也不能做到先吸引一部份網上讀者基礎的目的。最令人擔心的是,他行文口語化不是問題,但錯別字頗多,有好些廣東口語其實是可以寫出來的,但他給人的感覺是很多字根本不懂寫。如果要成為作家,而不是純粹出一本書來自誤,至少應該在文字上多用心(我自己正是錯別字很厲害的人,所以不敢想出書來出醜)。 Stackey 似乎沒有認真思考他一直被出版商拒絕的原因,反而過分強調自己如何艱苦,自資出書如何有「自主權」,我雖然不是他的朋友,卻也替他這種一廂情願的想法擔心。

    14. Stannum says:

      泥:很久不見你寫 blog ,原來在埋頭寫作!希望你比賽有好結果!

      公園仔:如果有機會,會再考慮的。去年顧慮較多,因為還不曾見過 blogger 出書,不像現在有其他網友的例子可以參照嘛。 Stackey 的作品如何,未讀過實在難以下評論,訪問中好像說他給了誰校對過(聲音太多,分不出是誰),錯別字的問題到真正出版應該會有改善。節目裡他有提過有些出版社因為他的書有比較大膽的性內容而拒絕,這個理由我覺得很有可能。香港讀者似乎還比較保守,雖然對外地作品的露骨情色描寫可以很接受,但對於本地作家,不知是讀者不接受還是給出版社過濾掉,似乎很少見到此類題材。比如我早前試寫情慾,就有不少意見說接受不了。(不過亦可能是我真的寫得不好)

    15. Viola says:

      Thanks very much again for your sharing of grandma. It’s really touching. Seems what u said can also apply to me. I used to live with my grandma (Por Por) not only in the same room but also sleep togehter on the same bed and she also moved to heaven in 1996.
      Anyway, she lives in my heart forever.

    16. Sena says:

      对于情欲题材的小说,我确实有话要说,我认为这并不关乎保不保守的问题,而是关乎男女观点不同的问题。
      我觉得时下大多爱情通俗小说都离不开床戏,所以我反而佩服那些即使不写床戏,也一样能写出刻骨铭心爱情的作家,因为这对我来说才是功力。
      当然,如果所谓的情欲小说是指不伦之恋,而非正常的男女关系又另当别论。对于这一类小说,其实我并不抗拒,只是要求特别高,因为我认为这类小说很考功力,如果拿捏得不准的话就很易变成黄色小说,所以我觉得写这类小说的人通常自信心都很高,而我自问就没写这类文章的功力,哈哈!

    17. mad dog says:

      一向不愛聽電台節目, 所以亦從沒興趣去聽podcast, 但剛點選了這25’28″的一兩段來聽, 很佩服你們有這樣的毅力及心思. 努力!

    18. stackey says:

      竟然e家先見到e個留言!!

      你話驚銷量唔好, 其實我何常唔驚呢, 我直頭驚到pk … 至於你無時間寫, 我諗都係, 人大左出黎做野抖都無時間, 唔係讀緊書我諗我都寫唔店《日與夜》:)

    19. Stannum says:

      Viola :能夠引起你的共鳴,真的很欣慰!

      Sena :這種觀點,除了用保守形容,實在不知可以用甚麼詞語呢。我完全不同意所謂男女觀點不同,你所謂的那些通俗小說不是有很多女讀者嗎?而且,很多女作家寫的情慾有時更加露骨和震撼啊。我覺得不應該劃分甚麼黃色不黃色的,文字只有好與不好,有床上情節就要求特別高,這可是我第一次聽聞有人這樣做。你對描寫情慾的另作處理,不就是抗拒的表現嗎。寫愛情小說也不一定要寫得刻骨銘心,題材也可以是很糟糕的愛情,很另類的愛情嘛。

      寫不寫床戲,應該看故事的流向,應有而無就令人覺得不足,應無而有就是堆砌。所以我認為一看到有床戲就以不同的眼光待之,是有點自我設限,剝削了自己欣賞好作品的機會。

      Mad Dog :謝謝你的捧場和鼓勵呀!

      Stackey :《日與夜》今個禮拜出咯可?讀你 post 出來的章節,我覺得幾吸引,如果封面、書店排位可以配合得好,應該會有幫助。也嘗試利益熟悉的 blog 宣傳一下吧! Good luck!

    20. Sena says:

      我想你誤會了我的意思,雖然我平時就不怎麼愛看通俗小說,但並不是因為我厭惡裡面的床戲,只是本來就對這類小說沒興趣罷了。
      不過在我觀念中,所謂情慾就是情跟慾是對等的,如果慾多於情,那便是’黃色’,就好像很多三級片,因為我完全感受不到一點情只感受到慾罷了。所以我認為情慾小說其實並不適合寫短篇,因為你並沒充分的空間去描寫到’情’,尤其是寫不倫之戀,你要表達的是一對偷歡的男女究竟從對方身上尋求的是情或只是慾呢?

    21. Stannum says:

      Sena :嘩,你竟然認為一篇小說中描寫慾多於寫情就等於黃色小說?那我真的無話可說了。

    22. Sena says:

      所以我才說男女觀念的不同啊,男的可以將性和愛分開,女的可不行。如果你只是打算將文章貼在網上,當然可以不理會讀者的反應,可是如果你要出書的話就不同了,我想出版商也是以讀者的反應來看幫不幫你出書,因為我們花錢來買書當然是希望能買喜歡看的東西。
      就如三級片跟藝術片之別,我們從不會對三級片有什麼要求吧?所以我覺得以’保守’來形容我們身為讀者的似乎有欠公平了。

    23. Stannum says:

      Sena :我不明白你說「女性不能將性和愛分開」和「描寫慾多於情的作品就是黃色」有甚麼因果關係。我覺得你說的只能代表你自己的看法吧?我不認為你對情慾題材的觀點能夠代表所有女讀者。正如我上面所說:你所謂的那些通俗小說不是有很多女讀者嗎?而且,很多女作家寫的情慾有時更加露骨和震撼。這個你又怎麼看?

      而且,怎麼你越說竟然變成了「我」要出書了?首先,我到今天也沒有主動將文字出版的打算,這個 podcast 是談其他網友出書啊。第二,我不是常寫情慾,這裡幾十篇小說就只是你不喜歡的那一篇 Medium Rare 有這種題材,我也許寫得不好,但這個話題根本都不是在討論我那一篇東西,而是在談 Stackey 被出版社拒絕的經驗。第三,出版有照顧大眾市場的,也有照顧小眾市場的,就算真如你所說男女有別(我完全不同意),只有男性買的書本,也都應該能夠出版的。單性的出版市場,例如女性修身美容的書,只有女性買,也根本沒有問題。

      你不知道有很多水準高的藝術片也被評為三級嗎?你若是因為有性描寫就不去看,只是你的損失。尤其是你說你不能將性和愛分開,那麼,性和愛是合一的,那你為甚麼會認為性描寫多就有問題呢?既然性是人生的一部份,為甚麼不可以用作題材?你既然認為性和愛不能分開的,你為甚麼可以接受不描寫性的愛情故事?

    24. Sena says:

      我認同很多女作家寫的情慾有時更加露骨和震撼,但她們寫情的部份也一樣啊,要不然什麼叫’情慾’呢?
      我沒說你要出書,我本來就是針對你們說的出書而說的,除非你有一定的知名度,要不然出版商當然是考慮以大眾市場為主。你不知道那些女性修身美容的書,很多作者都是什麼女星或專家作的嗎?如果我是出版商也一樣,所以我對你們所說的出書被拒,一點都不覺得奇怪。

    25. Sena says:

      我說的我接受不描寫性的愛情故事是我個人的觀感,我要求的是那種能寫出刻骨銘心感覺的愛情故事,因為如何寫到這個境界才最考功力,而不是說我喜歡所有的這類小說。
      我覺得與其以’性’的題材來嘩眾取寵,不如以實力來取勝。

    26. Stannum says:

      Sena :原諒我依然要爭辯,中學時代辯論隊員的精神又回來了。

      你之前的留言一連說了幾個「你」字:「如果你要出書的話就不同了」「幫不幫你出書」等等,不是對我說的嗎?

      你現在說這是你的個人觀感,每人的喜好不同,當然這是你的自由。但你之前就是將你的觀感變成「男女有別」,推論出女性都是如你這樣想的,再推論到出版社就是因為女性不喜歡看慾多於情的小說,所以不願意出版這些書籍。我覺得這種邏輯站不住腳,才不斷和你爭論。

      你甚至談到與其以「性」的題材嘩眾取寵,不如以實力來取勝;究竟指的是普遍的作品,還是特別指甚麼作品呢?

      我原先談的是 Stackey 被出版社拒絕的經驗。書還未出,我們根本不知道書中是否「慾多於情」?未看過就下定論,未免太早。

      正如之前和你談韓片,談村上春樹,我總覺得你很多時對未真正看過的東西就下定論,認定它一定如何如何就不看了,這種偏見只會限制你自己的眼界,作為你的網友,只是想勸一勸你,希望你能夠拋棄成見,不要自我設下這些不必要的偏見,不明不白地錯過一些佳作而已。你自己想想看吧。

    27. Sena says:

      我只是舉個例子吧了,因為之前你也順帶把自己的文章一提,我當然要向你解釋提出身為讀者的我們之所以’保守’的所在,可能你的案例和Stackey 的不同,不能相提並論,雖然我沒看過他的文章,但我可有看過你的文章,若當初你不是自己先提起的話,相信我也不會這麼說吧?
      我只是站在出版商的角度來說話,我相信他絕不會只因’寫的情慾有時更加露骨和震撼’為由便拒絕出版,如果他認為是佳作的話,最多會將有問題的部份抽起來或修改一下便行了,除非他的確大量用了有關詞彙,這樣要修改也修改不了。
      我曾經在出版社做過一段時間,對這方面算有一定的認識,若真只是小問題的話,被一個出版商拒絕出版也許不奇怪,沒理由會找不到人幫他出版吧?
      出版商是相當現實的,他是在考慮以下兩種情形下才幫你出版的︰
      1實力
      2號召力
      如果你沒有實力就要有號召力,若能皆備兩種條件當然更好。

    28. 諾韻 says:

      雖然遲了這許多才發現這集 podcast ,但怎也要多謝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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