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這段旅行社在墨爾本取景的微電影廣告,發覺天氣好時的墨爾本實在很美。 這段片有一個頗為突兀的錯處*,就是幾個角色都自稱懂得片中出現的古董雙反相機的操作,但快門一響,呈現的卻是四比三的影像。這些相機通常用的是 Medium Format 120 菲林,片的初段也有相機和菲林的大特寫,而此機用120菲林拍出來的照片,其實應該是正方形的!製作團隊這麼多人,難道真的沒有一個人懂得?而當中親手碰過這道具、親眼看過觀景器呈現的正方形影像的人之中,竟然又沒有一個細心留意到。 出了這個錯處,影響到我覺得這段片很假,再也投入不到這個故事了。勞師動眾到外地拍攝,又找來古董相機和菲林,但為甚麼製作不能認真一點,好讓我可以相信參加旅行團都可以這麼自在到處獵影,導遊又會如此幫忙…… *7月3日按:留言裡 Chris 提起 Bronica 645 ,令我忽然想起從前有印象聽過有些雙反機除了可以用 120 菲林拍攝 6 x 6cm 底片外,亦可選擇拍攝 6 x 4.5cm 底片,以增加每筒菲林的拍攝數量。 好奇心起一查,發覺原來大陸的海鷗牌 4B 和 4C 都有此功能,但微電影中用的卻不像這兩個型號,卻近似是只能拍攝出 6 x 6cm 底片的 4 型,不過影片所見的相機商標,並不是常見的海鷗牌用的中文或英文字體,這有可能是旅行社為免宣傳其他品牌而作了改動,又或者是某段時期他們用了別的商標設計,甚至相機本身是其他牌子。我求證不到,只好暫時存疑**,不知各位有沒有資料呢? 如果片中的相機真的能夠拍攝 6 x 4.5cm 底片的話,那就是我作出了錯誤指摘,要向製作人說聲對不起了。 **7月4日再按:終於給我解開商標的謎團,找到相機的型號了,原來片中的相機是海鷗牌4型的前身,用的品牌是廠名:上海,後來產品要出口,才採用海鷗的商標。看到這個網站的照片,比對之下可以頗為肯定片中的相機就是海鷗4型,原裝設計拍攝出來的一定是正方形相片。 不過重看這部微電影,中間有一段女主角在想像中把古董相機打碎的片段(4分45秒),但爆開之後,剎那間曝光的竟然是一卷135 菲林!難道相機經過改裝? 我於是搜尋改裝的可能性,找到了這一頁,知道改裝是可以的,但拍出來的底片卻是長條形的,兼且會出現菲林上下兩排小孔,絕對不是片中出現的四比三影像。 我回到影片,發覺我剛好定格在相機碎裂的一瞬間,我隱約看到與之前相機不同的「海鷗」中文商標,難道著地的另外一部相機?我回轉翻看,看到女主角舉起要擲出的相機有肩帶,但著地的那一部卻沒有,這項道具上的粗疏,亦間接證明了它跟女主角一直手持裝作拍攝的不是同一部。根據過去兩天看過的資料,壯烈犧牲的大概是可以用135菲林的海鷗 4C。 結論是:女主角一直假裝在使用的,是一部難以拍出四比三影像的相機。 同場加映,1998年鄭伊健在墨爾本拍的音樂短片《初夏之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