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站在這裡背光哦。」我說。 「方先生,我們出來旅行,不是你工作的一部分呀。這只是到此一遊的照片而已,我只要我的樣子跟大笨鐘在同一張照片中出現,就夠了。OK?」 我不太願意地按下快門。照相機背面映出照片。「真的不行呀,很差,不如過幾個小時,等太陽移到那一邊再拍一次吧?或者到另外一邊面拍過來吧?」 「不拍了。」Bernice 一秒都沒有給我,讓我可以拿出鏡頭蓋保護我手中賴以維生的傢伙,就轉身往地鐵站的方向大步走。我低頭把鏡頭蓋好,再把照相機放進背囊裡。我身後這種背囊已經是最方便的,從後面將它轉到前面,一拉便可以將相機放進去。不過,我還是得用了好幾秒才能把它放好。當我將背囊轉回後面,再次抬頭,已經看不見她的身影了。 我嘆了一口氣,也不是這次旅程中第一次因為類似的事而拗氣了。我們交往差不多半年,本來以為一起出遊是為一起生活做個預習,但到了旅程的最後一天,一起生活這個想法,反而離開我們更遠,甚至,我會懷疑大家是否適合對方。Bernice 是潮流生活雜誌的編輯,認識她是因為出版社找我為他們的本地旅遊特輯拍攝相片。我最欣賞她的,從一開始就是她工作是的幹勁和完美主義。第一次和她見面,就是她將我拍的一輯相片批評得體無完膚,氣得我找上她的辦公室和她理論。但不知道是因為我對她第一次見面已經有感覺,還是她的說服技巧真的如此高超,我罕有地認輸了,竟然答應全部重拍。First date 也是用一個為第一輯照片水準欠佳而道歉的藉口約她出來。
